杨峻,张华转自解放日报
解放日报报道:1998年至2015年,戴海波利用担任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上海市原南汇区区委书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990余万元。
此外,2001年4月,戴海波在香港花旗银行开设银行、股票、基金账户,未按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截至2015年3月,上述账户尚有存款38.09万港元及市值158.22万港元的股票、基金,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