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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新聞自由英雄獎 中國名記者高瑜涉洩密重判7年

2018年09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53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8年9月20日转自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北京知名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案件於今日上午9時在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指罪名成立,重判入獄7年,剝奪政治權力1年。
《蘋果日報》報導,今年71歲的高瑜去年4月24日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到了5月8日,《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說,高瑜在她失聯當天,就已被警方專案組控制,「並在其居住地起獲重要證據」,繼而被刑事拘留。
中央電視台播出了一段「警方提供畫面」,影片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樣貌的女性說:「我認為,我做的是觸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國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錯誤的。我是誠心誠意接受教訓,而且要認罪。」但高瑜後來表示,是因為受到各種壓力而違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據《維基百科》資料,高瑜大學時期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語言文學系文藝理論專業。1980年代曾擔任中新社專稿部記者,當時高瑜採訪對象包括文化和學術名流以及政治人物,並開始撰寫時政分析文章,是香港中文報刊著名專欄作家。
高瑜新聞專業能力備受國際肯定,曾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的「自由金筆獎」、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頒發的「新聞勇氣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發的吉耶爾莫·卡諾新聞自由獎、記者無國界新聞獎、全球20世紀的新聞自由英雄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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