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富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赵荣报道)3月1日,本网信息员了解到河南省开封市选举已经结束多日,开封市民江帆不但没有见到《选举法》规定的各种信息公开的公告,甚至连选票也没有见到。
2月23日,江帆女士前往其所在的开封市城西办事处丽景社区找社区主任王建慧(15938505060)索要她的选民证,王主任说:“你的选民证应该在单位。”
当江帆女士赶往所在学校找到她们校长庞琪(13603781827)索要选票时,庞琪说他根本就不知道选举的事,连他也没有见到选票。江帆女士追问索要选票多日,至今也不知道是谁偷走了她的选票。
《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告选举的时间和地点,要有选民登记、选民名单的公告、颁发选民证、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和宣传等程序。
江帆对信息员说:去年(2011年)3月6日,北京开两会。我进京向人大代表求助,难以置信的是他们竟然动用警力(2女、6男的强大阵势)对我一个弱女子进行跨省追捕,两个女的6日晚尾随我上了火车,男的连夜开警车追到北京。7日上午9点多,火车到达北京站,车门还未打开,抓我的警察已经等候在站台上。随后,我被她们拖进警车强行押回开封。让人悲哀的是,指挥组织跨省追捕我的开封市城西办事处书记李丽(13937822228)就是我们开封市人大代表。所以我认为人大代表必须得是我们自己选出来的才行,他们才会为我们说话办事,这也是我追着他们要选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