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健转自大河网
与天津原检察长李宝金共同受贿165万元
商报讯 日前,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情妇——原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因犯受贿罪、偷税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46岁的王小毛,曾是津门地产界红极一时的女商人。由其控制的天津浩天集团,主要涉足房地产、高速公路等领域。在王小毛案一审之前,李宝金已领刑。2007年12月,李宝金因受贿562.93万元和挪用公款1400万元,被判处死缓。
法院查明,1996年5月,李宝金指派天津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为渤海化工追回欠款1100余万元。为此,李宝金按照其事前与王小毛的通谋,向渤海化工索取了165万元的提成,后经李宝金同意,该笔款项被王小毛用于公司经营。
判决书还认定王小毛及其旗下的企业天津市浩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639.12万元,构成偷税罪。 (据《财经》)
中国民主党天津社会不公正观察员 孙健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