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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黑龙江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

2018年08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53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4.黑河市公安交警支队风景区大队辅警范禹辰、王珊、毕芳璐违规办理机动车违章销分问题。2018年1月,范禹辰受中介人员单某请托,找到王珊为某违章车辆办理不扣分业务,并于事后接受单某宴请。经调查发现,大队长肖天明、民警穆彪对警用数字证书疏于管理,致使范禹辰、王珊、毕芳璐多次私自办理车辆违规业务。2018年4月,范禹辰、王珊、毕芳璐三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2018年5月,肖天明、穆彪分别受到通报批评。
  5.拜泉县残联康复扶贫部部长翟志双违规办理伤残证问题。2016年3月,翟志双在负责评残初审工作期间,收受无业人员郭某2000元好处费,帮助11名不符合评残等级标准的村民通过初审,致使上述人员被鉴定为肢体一级或二级残疾,并取得《残疾人证》。2017年8月,以上违规办理的《残疾人证》均已被注销。2018年4月,翟志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林业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干警陈凯执法不规范问题。2017年12月,陈凯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未佩戴执法记录仪、也未留存酒精呼吸检测的视频影像,工作粗枝大叶,将事故发生时间填错,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陈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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