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云转自博讯网:
尊敬的统战部宗数局负责人安好!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宗教自由政策的不断落实,人们确实感受到国家的进步,社会的发展。然而,对两部门近期在我们教堂内的作为,深感突然、疑惑和不满。因此,我们全体神父希望两部门领导,对以下疑问尽快给予解释说明,以消除我们的迷茫,好能踏实地为祖国建设努力工作。
一,天主教是合法的,教会的教堂及所属教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沧州教区的神父都是国家认可的!为什么在没征求教区主教、神父及堂口团体意见的情况下,贸然在教堂院内悬挂国旗?
一)查阅《国旗法》,其中并没有教堂必须悬挂国旗的法律规定:除了《国旗法》指名的代表国家的几个政府机关必须悬挂国外,其他地方都是用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或可以悬挂国旗”。因此,我们感觉强行或贸然在教堂内悬挂国旗是不恰当的,也不符合《国旗法》精神。
二)政府机关最明显的标记应该是国旗;教堂最明显的标记历来就是十字架,如果相互混淆就是政教不分、就四不像了。
三)请解释教堂悬挂国旗的意义是什么?
二、天主教是合法的、教会的教堂及所属教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抢州教区的神父都是国家认可的!为什在没征得教区主教、神父及堂口团体意见的情况下在圣堂内张贴你们制定的规章和制度?
圣堂是教徒举行宗教礼仪的神圣场所,不是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的地方,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与信仰内容不相符的文字和内容,都禁止在教常内张贴或悬挂。
三、天主教是合法的、教会的教堂及所属教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沧州教区的神父都是国家认可的!为什在没征得教区主教、神父及堂口团体意见的情况下,贸然在教堂内成立“驻堂指导小组”?
一)教堂是教会最神圣且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除教徒和教堂管理人员,任何个人和团体没有教会允许是无权“驻堂”的。
二)按照法律法规和政教分离原则,教会不是政府机关,是宗教团体,政府无权在教会团体内部安插自己的组织机构;教会对于信仰和内部事务,有权自行管理,其他权力和个人是不能干涉的。因此,在教内成立所谓“驻堂指导小组”是不恰当的。
以上是我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请领导审阅,并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