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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别歧视观察员:为什么改革开放四十年老百姓的步履更艰难

2018年08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77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冯燕云转自博讯网:
尊敬的上海市公安局龚道安局长:你好!
我是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244号居民张焕文。

去年我与杨莉琴结婚,婚后我到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派出所报户口三次,定海路派出所说要房产证才能报户口。
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244号房屋是自建私房,被继承人杨步林是杨莉琴的父亲。
杨步林2002年4月9日与徐桂芳结婚,被继承人杨步林2010年11月23日死亡。
徐桂芳系江苏人。杨步林死后,徐桂芳与杨步林结婚才八年,未能报进上海市户口,也就是说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244号户口本上没有徐桂芳户口,只有杨莉琴一个人的户口。但是房产证上却由杨步林写上徐桂芳名字。
2011年7月26日杨莉琴后妈徐桂芳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起诉与杨莉琴继承房屋分割。
2011年10月8日在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徐桂芳三分之二产权,杨莉琴三分之一产权。
2018年《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本市常住户口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第四款说:房(地)产有多个权利人的,权利人之外的人员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应当全部权利人同意。
新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让人啼笑皆非!我是一个上海市户口的人与上海市户口杨莉琴结婚,迁入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244号户口,还要得到没有上海市户口的江苏人同意?!况且杨莉琴也有房屋产权三分之一,新条例在相互矛盾中制定出来,让上海市居民正当迁个户口都苦不堪言!
2018年6月8日我俩人第二次根据(2011)杨民一(民)初字第4224号调解书到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公司确定产权人杨莉琴名字时,因为没有徐桂芳的出现,也没有办成。
早在2012年江苏人徐桂芳就离开了杨浦区贵阳路244号,原先的电话也随之消失,联系不上其人。
在无奈之下我只有写信求助龚局长来同意我迁这个户口。谢谢龚局长在百忙中处理居民户口。
此致
敬礼

居民:张焕文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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