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善玉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人权捍卫者”8月3日发布与专注平等权利的非政府组织联手撰写的报告介绍,关注中国法外拘留的情况——维吾尔人及其他少数民族被关押在“再教育营”中以及中国未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条款第五条的“子”(在法庭上及其他一切司法裁判机关中平等待遇的权利)、“丑”(人身安全及国家保护的权利以防强暴或身体上的伤害,不问其为政府官员所加抑为任何私人、团体或机关所加)和“卯”(其他公民权利)项。
报告特别指出,拘押维吾尔人的“再教育营”存在于中国司法系统之外。中国政府官员及警察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的情况下抓捕维吾尔人、限制他们的自由。再教育中心没有明确“服刑”期限。中国当局甚至会采用强迫失踪、酷刑等侵犯人权的手段拘押大批公民,尤其是维吾尔人。
报告表示,针对新疆的带歧视性维稳措施是响应中央高层要求,因为新疆的宗教稳定与国家控制对“一带一路”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