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秀燕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8月2日,本网获悉:家住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林隐路红星桃花源26栋2xx室的马玉凤,因为房屋遭到当局不法偷拆而维权,结果反被当局以“维稳”名义,雇佣社会人员长期非法拘禁在家中。据马玉凤女士说,除去短暂的自由外,已经被整整非法拘禁在家中超过了600天,不允许出门买菜、不允许到医院看病,打110报警也根本没有用。
2018年7月23号晚上18点20分,马玉凤女士突然发现,常年驻扎在楼梯转弯平台看自己的社会人员撤了。获得自由的马玉凤第二天就去了润州区检察院,控告润州区公安分局包庇对自己实施故意伤害发犯罪嫌疑人,当时区检察院的张付检察长接待了马玉凤,说他愿意帮助协调解决,让马玉凤3个月内不要信访了,后又说可能要6个月才能够协调好。马玉凤认为,如果检察院真的要协调解决,自己很理性,按照市场价值赔偿房屋偷拆的损失,及被故意伤害造成的损失就可以,根本用不了3个月时间,更不要说6个月时间了。
到7月27日下午十六点,马玉凤女士发现,那帮受雇于政府非法限制自己人生自由的社会人员,又回到了楼梯口驻扎了,仅仅3天的短暂自由就这样又一次结束了,而且马玉凤为了生命财产安全,安装在楼梯口的监控摄像头遭到了破坏。马玉凤女士认为,政府雇佣的社会人员再次实施非法拘禁,可能是自己到检察院控告公安机关包庇犯罪嫌疑人的缘故。
在今年全国退伍军人聚集镇江事件时,马玉凤女士也曾获得短暂的人身自由,因为马玉凤给退伍军人送衣服被子晚上御寒,也很快又结束了短暂的人身自由。
附:《控告书》
向检察院控告控告人:马玉凤,女,汉族,住江苏省镇江市林隐路红星桃花源26幢2xx室。身份证号:3426231968022563xx。
被控告人:
润州公安分局竹林路派出所,镇江市菊花山路9号,所长,丰伟华。
润州公安分局,镇江市南徐大道126号,局长,陆金火
事实与理由:2017年10月18日,我去久敬庄,被镇江市信访局局长廖德新带人从久敬庄接出。雇佣黑车驾驶员欧阳石等五人把我非法控制回镇江,其中包括交通产业集团常坤,竹林路派出所高峰。我被黑车非法控制连厕所都不给上,一直到润州区公安分局竹林路派出所院内,在院内被故意伤害,平时从北京回来他们都把我送到拘留所,这次我被殴打,派出所民警把我交给早已到派出所的黑社会,把我送回家中。
回到家我感觉疼痛难忍,想出门就医,黑社会不让出门,无奈之下我拨打120急救电话,黑社会也跟上了救护车,医院诊断我四根肋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28天费用过万,都由我自己承担,法医鉴定轻伤二级,竹林路派出所于2017年12月25日立案,并给我立案通知,到目前为止将近六个月,为什么案件没有任何进展?希望控申科对润州公安分局局长陆金火、竹林路派出所所长丰伟华滥用职权、渎职的行为进行调查。
我没有违法,我长期被非法限制人生自由,公安不作为,打110无人出警,偶尔出警也说是政府行为,向公安举报一直没人管。
希望控申科领导认真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明知对方有罪而包庇不追溯,依法严惩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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