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银姬转自博讯网
(东京专栏/法广RFI 东京特约楚良一)对于2015年在中国被以涉嫌间谍罪逮捕的日本爱知县的54岁男性,中国杭州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以包括间谍罪在内的多项罪名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2年,日本人在中国因间谍罪被判有罪尚属首次。
日媒报导称,这名被判刑的叫岩瀕崇大,为爱知县的一名公司经营者,他在2015年于浙江省温州市被捕,理由是他拍摄了位于该省平阳县正在兴建中的空军设施,前年被以间谍罪起诉。
而对于2015年在中国被逮捕的日本神奈川县57岁男性,辽宁省丹东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在7月13日以间谍罪等做出了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这是第2个因间谍罪在华被判有罪的日本人。
消息人士称,法院对神奈川县男性还做出了没收财产、服刑后驱逐出境的判决。
该男性2015年5月在中朝边境城市丹东市附近被拘留,同年9月获悉已被逮捕。该人是朝鲜逃亡者(脱北者),1960年代因返回朝鲜项目与家人一同赴朝,此后与一部分家人离开朝鲜,经由中国、东南亚和韩国,于2001年返回了日本。
中国在2014年11月实施《反间谍法》,2015年到2016年2年内已有12名日本人被以间谍罪逮捕,8人被起诉,8件起诉案中目前有5件已进入审判,2名被判决,中国方面多指这些被控间谍罪的日本人是受日本公安调查厅的指派到中国收集情报,被判刑的两名日本都受到这样的指控。
日本公安调查厅隶属日本法务省,是日本的重要情报机构,该机构经常利用民间人士收集情报,也是公开的秘密。
2105年,上述两名日本人和其他一名日本人在中国遭逮捕后,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2015年9月30日的记者会上,对于有关是否存在日本政府派遣民间人士到中国从事间谍活动事实的提问,表示强烈否定,他说我国绝对不会做那样的事,对于所有国家都是一样。而公安调查厅对于有关在中国拘捕的上述3名男性是否是其合作伙伴的提问表示无可奉告,但是说没有派遣民间人士去中国从事间谍活动。
据日本网络杂志《WEDGE》2015年10月28登载的媒体人桐生知宪的题为“中国拘捕日本间谍的目的是什么?”一文:一位警察相关人士说:从去年开始,公安调查厅在去中国的民间人士中大量募集合作者,似乎是是人就行,让人家去干这种事情,应该认真考察一下对象。
2017年6月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国防信息学院吴敏文的文章“警惕日本人对华情报战”文章指出:“近年来,日本的对华情报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高潮期。信息时代的战争方式主要是远程精确摧毁,精确摧毁需要精确定位,为此,日本间谍对华情报获取方式改变为非法精确测绘。
据公开报道,2002年10月26日,日本驻华武官天野宽雅在宁波军事禁区内搜集情报时,被中国相关部门发现并逮捕。
2005年9月14日,日本株式会社国土情报技术研究所所长大林成行以旅游者的身份入境,与他的学生东俊孝9月23日到达新疆和田市,并于当晚在和田市机场附近一处屋顶安装GPS接收机作为固定站,另一台GPS机安装在他们乘坐的汽车里作为流动站,用来采集数据。
他们观测并采集了和田机场、和田市至当地重要水利设施公路的地理坐标数据,精确度达到20至50厘米。两人被查扣后,发现其便携式电脑里还有中国其他省市的相关测绘数据。
2007年3月23日至27日,日本人佐藤正光、水上和则携带两部手持GPS接收机,1∶25万、1∶50万比例尺英文版地形图光盘、笔记本电脑等,以考古研究名义在江西省南丰、鹰潭、上饶、铅山等地,擅自实施测绘窃密活动。江西省国家安全机关联合测绘部门对其审查,发现他们采集的坐标点位数据中有2个绝密级、4个机密级、1个秘密级军事秘密,对我军事设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但是日本政府否认了其对中国的间谍活动,是不是日本政府在说谎呢?笔者认为,这钟在普通的民众都能进入的场所进行测量和摄影活动,在日本不会被认为是“间谍活动”,如果在日本进行如此的活动,不会被逮捕问罪的,没有听说过日本把普通的外国人作为间谍逮捕。
日本战后一直没有“间谍防止法”,而世界其它各国一般都有,也就是“反间谍法”。如果自己的间谍被人家抓住,也会去抓对方的间谍,然后双方交换,而日本做不到这一点。在国外,日本对人间谍活动很弱;而在国内,因为没有“间谍防止法”,抓住外国间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有时只能用“出入境难民管理法”等相关法律驱除出境,而且日本现在的情报透明性极高,“机密情报”极少。在战后,没有外国间谍在日本因“间谍罪”遭刑法。
而在2014年10月14日,日本内阁通过一项有关《特定秘密保护法》的政令,公布特定秘密的界定和解除标准,并宣布这项法律定于2014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 旨在强化日本政府对国家机密事项管控。这部法律很像“反间谍法”,日本各界担忧该法的实施可能侵犯公众知情权和新闻自由,甚至一些媒体人等还为此将日本政府告上法庭,自此法律实施以来,从笔者能接触到的资料和报道来看,还没有发现以此法论罪的案例。
从笔者的认识来看,即使日本公安调查厅招募了普通的日本人到中国收集情报,也不会让他们去做那些用非常手段“窃密”等明显属于的“间谍行为”的事,而是在一般公众都能到达的场所去收集比较一般的信息,他们确实非常需要有关中国方面的情报,但是对“间谍行为”的认知和中国完全不同。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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