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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暴政观察:福州大抓捕案二审进展通报

2018年07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139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昨天纪中久等律师收到福州中院寄来的《通知》:林炳兴等11人寻衅滋事上诉一案,定于7月17日上午在福州中院刑一庭案件协调室听取并交换意见。

    7月13日纪中久、林洪楠、黄志强等律师收到福州中院刑一庭寄来的通知,林炳兴等11人寻衅滋事上诉一案,本庭定于7月17日上午9:30分在福州中院刑一庭案件协调室(630室)听取并交换双方意见。

    值得一提的是,7月2日福州中院曾以电话告知,主审法官将对本案进行书面审理,沒有向辩护人告知合议庭组成,并要求辩护律师在7月16日前提供辩护词。多位人权律师指出福州中院如此草率结案,涉嫌违法,引起舆论哗然。

    持续关注本案的福州维权人士庄磊表示,今天福州中院没有一意孤行,作出了接受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决定,我们表示欢迎。同时我们敦促福州中院在二审中能够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本案,切实保障十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6年9月杭州G20峰会期间,福州维权公民林炳兴、廖俊、严兴声、江智安、石立琴、贺清敏、吴宏福、张秀屏、熊凤莲、林依妹、蒋碧秀、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等十四人因发起抗议活动而陆续被捕,之后被他们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其中,林依妹、蒋碧秀、罗红梅三人被另案处理);2017年3月参与人士雷宗林被抓捕,至此前后共计十五人被捕。再之后,十一人被起诉,起诉书指控这些维权人士涉三项罪名:1.2016年5月28日,上述人等在福州“三坊七巷”步行街举行“民主自由行”活动;2.2016年6月初,上述人等邀约二十多位公民手持“勿忘六四”的标语进行拍照、上传网络;3.上述人等每周到福建省高院举行“每周一聚”的维权集访活动。

    2018年1月2日至4日“涉案”人数众多的“福州大抓捕”一案在福建省福清市法院开庭审理,由隋牧青、葛文秀、林洪楠、纪中久、王国芳、黄志强、刘培福等多位人权律师联袂代理。十二位辩护人,除当地一位孙律师做有罪辩护之外,其余十一位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2018年2月6日下午,福清法庭一审作出判决,同时对隋牧青等维权律师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指控“寻衅滋事”罪名成立,林炳兴等11人再遭冤判获刑,冤上加冤。其中,林炳兴、严兴声被判两年零三个月,廖俊被判两年缓刑三年,江智安、贺清敏被判一年零九个月,张秀萍、卓道明、林善忠、吴宏福、熊凤莲被判一年零年六个月,石立琴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当审判长刚刚宣判完,林炳兴等11位冤民,都当庭大声抗议表示不服,表示将会上诉,并誓死申诉到底。林炳兴等冤民已深受福州司法公权力的迫害,如今再遭冤判,这样的结果让所有到福清法院围观声援的维权公民和当事人家属都感到非常气愤。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福州大抓捕”一案被网友称之为2016年度“中国十大人权迫害案”之一。由于“涉案”人数众多,“福州大抓捕”引起了海内外人士的高度关注。

    该案是2016年9月杭州举办G20峰会期间,福建众维权人士前往杭州旅游,后被福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陆续抓捕,牵涉十四人,包括林炳兴、廖俊、严兴声、江智安、石立琴、贺清敏、吴宏福、张秀屏、熊凤莲、林依妹、蒋碧秀、林善忠、卓道明、罗红梅。后罗红梅、林依妹、蒋碧秀被另案处理,其余十一人均被福州当局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至法院,立案后福清法院曾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来源:民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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