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银姬转自博讯网
来源:万维读者网
日本男子在华涉间谍罪 被判有期徒刑12年
资料图:日本时任官房长官菅义伟称,日本不会向海外派遣间谍
7月10日报道称,根据中日外交消息人士透露的消息,对于2015年在中国被逮捕的日本爱知县54岁男性,中国法院日前以间谍罪做出了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
有关从事间谍活动的定义,中国相关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间谍既指被间谍情报机构秘密派遣到对象国(地区)从事以窃密为主的各种非法谍报活动的特工人员,又指被对方间谍情报机构暗地招募而为其服务的本国公民。广义来说,间谍是指从事秘密侦探工作的人,从敌对方或竞争对手那里刺探机密情报或是进行破坏活动,以此来使其所效力的一方有利。密探,间谍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采取非法或合法手段、通过秘密或公开途径窃取情报。被派遣或收买来从事刺探机密、情报或进行侦查活动的人员。
日本媒体此前就曾报道过有日本男子因从事间谍活动在华被拘的消息,并在介绍闻背景时多次强调,中国政府自2014年11月实施《反间谍法》,规定无论是否隶属于间谍组织,海外个人及团体一旦涉嫌从事窃取个人或国家情报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从事了间谍活动。根据中国法律,间谍行为最高可判死刑。
而有关此类事件,中国外交部此前也已多次做出过回应指出,希望日方加强管理、教育,杜绝这样的案件重复发生。中方既然是以间谍罪起诉,检方应该是有确凿证据的。 _(网文转载)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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