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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暴政观察:福州庄磊: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二审进展通报

2018年07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56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本案距今年2月6日一审判决已过四月有余,纪中久、黄志强、林洪楠等多位辩护律师日前陆续前往二审法院福州中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都未有实质性回复。

    2018年6月12日,林洪楠律师鉴于本案一审公检法存在诸多违法违规操作,已向福州中院邮寄《证人出庭申请书》、《公开开庭申请书》,要求相关证人出庭作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林律认为该案是福州当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典型案例。本案一审主要以证人证言定罪,然而,庭审中没有任何一个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当庭质证。一审判决书居然宣称:“证人没有出庭必要性”。严重违背了当局自己定的“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等口号。林律及参加本案辩护的人权律师葛文秀、纪中久、黄志强、王国芳等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要求福州中院通知所有证人到庭。

    本案林炳兴、严兴声、冮智安等十一人被枸陷,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到二年三个月不等,除一人被认罪,其余十人坚称自己无罪并当庭提起上诉。同时所有当事人也在一审中向法庭提出:究竟证人是什么人(阿猫或阿狗),也该依法出庭质证。搞个证人证词就判有罪,天下谁人能服?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呼吁福州中院在二审中能够切实做到。

    感谢各界关注!

    福州庄磊2018.07.01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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