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权利运动
湖南株洲公民人体行为艺术纪念六四28周年活动参与者郭闽和郭胜拘留十天期满获释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7年6月15日,因为参与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纪念“六四事件”28周年活动的湖南株洲公民郭闽和郭胜拘留十天期满获释,均于当天上午走出拘留所。据前往株洲市拘留所门口接郭闽出来的株洲公民欧彪峰介绍,郭闽原本早上七点左右就可获释,但因为没有交纳每天17元的生活费,拘留所暂时不能放人,后来又说郭闽是6月5日中午一点被送进拘留所的,所以要到中午一点后才能放人,欧彪峰在拘留所门口等待一个多小时与工作人员多番沟通,后来拘留所答应只要补足郭闽的生活费就可以放人,欧彪峰帮助郭闽补交10天的拘留所生活费后,郭闽到上午八点多才从拘留所获释出来。另一位获释公民郭胜之前被羁押在株洲市第二拘留所,当日早上八点半获释后自行离开拘留所。至此,参与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纪念“六四事件”28周年活动的六位株洲被拘公民全部获释。
图左:郭闽,图右:郭胜
附:株洲公民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纪念“六四事件”28周年简介
2017年6月3日晚上,湖南株洲公民郭闽、郭胜、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刘镇、孙华柱、文博、唐玉春(女)、唐雪云(女)在天元区湘江风光带附近以人体行为艺术和燃点蜡烛摆出“六”和“四”的形状纪念“六四事件”发生28周年,并用遥控无人机进行航拍,将图片上传至互联网。
2017年6月4日,所有活动参与者相继遭株洲警方传唤带走,随后证实多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其中郭闽和郭胜被拘留十天,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唐雪云被拘留七天,唐玉春被拘留七天但免于执行,另有虽未参与纪念活动但因与陈小平合租住房的吴晓彬和刘振华也受牵连遭警方传唤,被嵩山路派出所控制二十多个小时后获释。
2017年6月5日,孙华柱和刘镇被警方约谈并警告后获释,六位活动参与者被确定遭行政拘留。其中郭闽和郭胜被拘留十天,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唐雪云(女)被拘留七天。郭闽、陈思明、李明被羁押在株洲市拘留所,郭胜、陈小平、唐雪云(女)被羁押在株洲市第二拘留所。
2017年6月12日,陈小平、陈思明、李明、唐雪云(女)拘留七天期满获释。
2017年6月15日,郭闽、郭胜拘留十天期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