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博讯网
1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报,就本溪“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约谈辽宁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付建华主约谈。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这是《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3月9日正式印发以来,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第一次对省级政府“出手”。
开“先河”
为什么是辽宁?事情要从10天前说起。
6月5日,本溪龙新矿业有限公司一铁矿建设措施井的施工现场,转运中的炸药在位于井口的地面位置突发爆炸,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10人受伤。该事故发生后,引起应急管理部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副部长付建华立即坐镇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救援工作。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这起事故应属于“重大事故”范畴。不巧的是,它发生在青岛上合峰会前夕、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而事实上,辽宁安全生产问题积患已久。安委办通报指出,今年以来,辽宁已经发生2起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24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国1/3。而近5年来,该省每年都会发生1起煤矿或非煤矿山重大事故。
影响更恶劣的是,去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开幕当天,阜新市一矿业公司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发生透水事故,造成85人涉险,其中2人死亡。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3月9日正式印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有“30日内发生2起”“6个月内发生3起”“社会影响恶劣”“应急处置不力”“未按要求完成调查”这5种情形之一的重大事故,安委办将约谈省级政府分管负责人。
这是《约谈办法》正式印发满百天后,安委办第二次“出手”。本月1日,安委办还约谈了山西省运城市政府,后者2个月内连续发生4起较大事故,涉及交通、有色、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安委办在约谈中要求运城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整改。
怎么“谈”?
半个月内触发2次约谈程序,暴露各地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以运城为例,连续4次事故,不仅反映出企业层面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突出,还反映出监管层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安委办出面敲打、提醒,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国务院安委会的约谈,由重到轻分为三个层级,最高层级是由国务院领导亲自审定的。《约谈办法》写明——
1.安委会进行的约谈,由安委办提出建议,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启动约谈程序;
2.安委办进行的约谈,由安委会成员单位提出建议,报安委办主要负责人审定启动;
3.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的约谈,由本部门内设机构提出建议,报本部门、送安委办审定启动。
对辽宁省的约谈,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由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付建华主持,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约谈怎么“谈”?该办法也对具体情形进行了描述。
根据规定,被约谈方事先要准备书面材料,写明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主要教训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正式约谈中,约谈方先通报被约谈方存在的问题;被约谈方进行陈述,提出下一步拟采取的整改措施;之后经过讨论分析,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最后形成约谈纪要。
事情有多严重?
据统计,在国务院26个部委中,除国防部、外交部等少数几个部门外,都设置了约谈制度。最早引入该制度的是自然资源部的前身国土资源部,约谈的对象是地方政府负责人。2007年开始,国土部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较高、在全国排前几名的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请到北京,汇报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
此次对辽宁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公布的同一天,安委办宣布对“6·5”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要求辽宁省在60日内完成调查,研究处理意见。
可以看出,约谈是方式,查处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
通报中还有一句“重话”:辽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充分反映了辽宁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反映了辽宁省及有关部门工作中还存在不扎实、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
由此,安委办提出了5点要求,包括强化岗前培训,严格执法监督;立即开展执法检查,严查违规作业;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职责;扎实推进矿山整顿关闭等重点工作;全面系统排查辖区安全风险。
上述要求中还点出了今年4月发布并实施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其中写明: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那么,如果落实整改不力,事情会有多严重?
《约谈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被约谈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约谈方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给予通报并抄送上级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前,各地总在呼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但大小事故仍屡屡发生;如今明确的规定出台,责任划分更加清晰,对各地政府来说,前述这句话的分量,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