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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南通地方政府强盗逻非法强拆民房

2018年05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77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博迅网
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南通港社区107号村民张如英,地方政府在她家周边地块建造城西变电所项目。2017年11月22日,任港街道相关领导带领南通宏俊达房屋征收服务公司(老板周建华没有上岗证并且有吸毒前科),组织了三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来到组织了三十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来到我家进行谩骂、殴打、恐吓、摔手机等不法行为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十几小时报警被摔手机,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情况下,2018年3月30日凌晨六时许,崇川区任港街道领导、南通港社区、城管及宏俊达拆迁公司组织了二百人,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断电、断网络,翻墙而入,偷拆了我家合法房屋,对本人疯狂的报复行为让我八十岁的婆婆见当场被吓倒,120将婆婆送进医院,因为人命关天顾不上其他,屋内的财物全部被埋在废墟中,存放屋内现金医保卡等不翼而飞,对于如此强盗行为我多次报警,警察不到现场调查,根据警察法第二条规定,当公民财产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警察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那是警察的职责所在,南通政府是始作俑者,黑白两道通吃警察不来就很正常了。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对于物权法的此项法律规定崇川区任港街道领导、南通港社区、城管及宏俊达拆迁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肆意破坏公民合法财产,谁给他们这么大的权利,南通政府,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于违法行为不予追究,正因为如此,那些口口声声代表政府的人才如此大胆肆无忌惮,如今事情过去这么多天,至今张如英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答复,无奈之下张如英选择了进入司法程序,南通任港街道的法定答辩状令人啼笑皆非,而且是故意为之,因为违法的成本太低,江苏南通的司法黑暗由来已久,只会让暴力拆迁愈演愈烈,预知以后的结果南通雪珂拆迁维权将继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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