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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精神病观察:最高检禁“被精神病” 监狱犯罪黑幕曝光

2018年04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99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海明摘自看中国

【看中国2018年2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导)“被精神病”是大陆当局常用的迫害人权工具。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要杜绝有普通人因“被精神病”而受到强制治疗。但有前体制内人士认为,当局的这些公告,都是“用来骗人民的”。

26日,最高检印发“检察院强制医疗决定程序监督工作规定”(下称《规定》)。有关文件共列有23项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强制医疗案件的侦查活动监督、强制医疗决定执行中发现的错误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以及强制医疗决定的内部工作程序和司法权责等内容,分别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提到,为及时发现“假精神病”和“被精神病”,要求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可以会见涉案病人,询问办案人员、鉴定人以及向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等了解情况并鉴定,开展相关调查。

“这都是胡来,用来骗人民的。”对于最高检的《规定》,曾因拆迁问题维权而“被精神病”的湖北省武汉市前法官潘仁强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对一些无法罗织罪名判刑的访民或维权人士,当局为了达到维稳目的,多会把他们关进精神病院。相关《规定》最终的成效有多少,潘仁强不抱乐观。

本月中,民间组织“民生观察”发表的2017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总结显示,在《精神卫生法》实施四年后,中国大陆的“被精神病”状况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问题依然沿袭在过往的老路上,完全没有任何走向法治文明的“新时代”的气息。在过去的一年里,大陆反复上演各种践踏人权挑战人类底线的“被精神病”惨剧。

报告强调,“被精神病”问题是中国人精神健康与人权问题中最核心与最集中的问题。

所谓“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与主宰自身命运的权力的人与单位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就在中国新年前夕,还有约七十名重庆访民及维权人士发起“重庆冤民不愿精神病,不愿被打击报复陷害关大牢”的公开签名活动。参与签名的访民郭兴梅表示,当地访民被精神病的情况严重,相信当局是借此来让访民无法维权。

而早在2004年,“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所做的调查显示,从1999年到2003年的5年间,至少有1000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强迫关进了精神病院。海外明慧网也曾揭露,这些精神病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除了滥用精神药物,还有毒打和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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