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爱花转自博讯网
海外媒体报道称,随着中国近来收紧对虚拟专用网络(VPN)的监管,一些跨国公司在华办事处和外国驻华使馆“翻墙”上网变得更加困难。
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月16日报道称,很多跨国公司的驻华办事处过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绕过中国的网络监管,登陆谷歌等被屏蔽的网站,浏览未经审查的新闻,使用被中国政府禁止的外国电邮和文件共享平台。然而,随着中国当局近来收紧监管,已有五家跨国公司和组织告诉该报,近几个月来,他们驻中国的办事处上网受到影响。一家美国非盈利组织和一家英国公司称,他们自己建的虚拟专用网络被封,日常业务受到影响。另一家世界500强美国企业称,近几个月来,从北京办事处使用公司自己建的虚拟专用网络登陆在中国被屏蔽的网站越来越困难。一家美国科技公司的执行总裁说,该公司驻华办事处被迫放弃使用虚拟专用网络,雇员们改用更为昂贵的手机SIM卡上网。因为担心客户们知道他们的运营受到了影响,这些公司和组织都不愿公开自己的名称。
中国工信部2017年1月发通知称,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开展跨境经营活动。此次清理活动将持续到2018年3月31日。
报道说,在打击私设虚拟专用网络的同时,中国当局正在力推跨国公司购买和使用官方批准的虚拟专用网络服务。而官方批准的虚拟专用网络,其月费可达数万美元,使用者的通讯内容也受到中国官方的监管。
美国纽约“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1月16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我个人认为,对于这些经济活动、公司的正常运作,是不应该干扰的。只要它没有从事违法的活动,你不应该去关掉它们的VPN,应该让它们能进行有效的公司的正常运作。”
《金融时报》引述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副会长彭捷宁(Jake Parker)的话说,包括金融、科技、服务业在内的许多美国公司向该委员会报告,他们驻华办事处使用虚拟专用网络、电邮和文件共享的功能都受到了影响。报道称,欧盟于去年12月致信中国政府,抱怨欧洲2家驻华使馆的虚拟专用网络被切断。而根据《维也纳公约》,使馆与母国的自由通讯应受到尊重。
谢家叶对此表示,
“外国公司是如此,那中国公司就更不用谈了,肯定是会受到这方面的影响的。中国官方可能有些官员对于政治方面的东西过于敏感,连经济方面的一些活动他都要去监控。”
美国华盛顿智库“自由之家”去年11月发布的《2017年互联网自由报告》(Freedom of the Net 2017)把中国评为侵犯网络自由最严重的国家,这也是中国连续三年 “获此殊荣”。另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检察日报社主办的网站正义网2017年12月报道,广西一名叫吴向洋的男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自己在网上搭建VPN服务器,并出租销售VPN代理服务,非法牟利。法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对其判刑5年零6个月,并处50万元人民币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