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新浪微博
从打黑功臣到囚犯,原丹东市公安局“6·11”专案组副组长卢兆忠和李茂坤感觉到了身后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挥舞着,把他们推进地狱,甚至嫌犯的2000余万财产也被返还。更令他们不能容忍的是,批捕在逃犯竟然能为死去的嫌犯弟弟申请获准国家赔偿30万。
卢兆忠和李茂坤说,他们最后终于看清了这个幕后的操纵者,他就是分管政法工作的辽宁省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唯众。
袭击外商 东窗事发
五年前的6月11日晚,一个叫周景珠的丹东人在娱乐场所打伤两名来丹投资的日本客商。6月12日,丹东市公安局沿江开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周刑事拘留。
被打伤的日本客商拟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照会中国外交部,提出要保护在华经商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提出对丹东司法机关处理此案不信任,要通过外交渠道解决此案。
日本客商在华投资的伙伴“丹东一洲集团公司”为此致信给刚到任不久的丹东市委书记蔡哲夫。
市委书记蔡哲夫对外商被打一事做出批示称“这不是一起送上门的涉黑案件吗?请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对周景珠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彻底调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市委责成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保治督办此案。
6月14日,丹东市公安局正式成立“6·11”专案组。
2001年7月8日,专案组民警到宽甸看守所对周景珠进行宣捕时,周声称自己打日本人是有民族气节的表现,不但不应被抓,还应当表扬他,还扬言:“公安局能把我怎么样?就是你们能判我死刑,到时肯定会有人来救我!”
2001年8月3日,通过一个多月的工作,警方基本查清周景珠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枪、重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事实,并将其同案犯大部抓获。
周景珠曾流露出自杀、自残迹象,周案团伙成员于春利带着戒具从二楼跳下,周淑清则乘看护人员不备摔碎瓷杯割腕等现象。
警方对此倍感警觉,为保证周景珠安全,警方借鉴了市检察院为保证人犯安全和审讯效果所安装铁笼子、审讯灯的做法,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在宽甸县刑警队留置室安装了一个高2.25米、长1.5米、宽1.2米的铁笼子。
宽甸县地处北部山区,进入8月份早晚气温较低。为了预防看押审讯人员和周景珠着凉感冒以保证审讯工作的顺利进行,警方同时在留置室内设置了具有取暖、照明、通风三种功效浴霸灯。
2001年8月13日,专案组对周景珠进行了审讯。周得知二姐周淑清及团伙成员均被公安机关抓捕,防线彻底崩溃。
周除交待了专案组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外,还交待了指使他人杀害其未婚妻宫晓娟的犯罪事实。
审讯前为了防止周自伤自残而抗拒审讯,民警将其两臂朝前铐在笼子的栏杆上。
由于在审讯期间来不及做审讯笔录,此后几天一部分民警整理其讯问笔录,一部分民警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周杀害宫晓娟的犯罪事实。在做笔录时,周景珠坐着单手铐在笼子的栏杆上,不做笔录时,周或躺、或坐均单手铐在笼子的栏杆上。
丹东警方得知杀害宫晓娟的凶手张某逃至福州,市局领导决定派员到福州抓捕张某,并决定将周暂不送回看守所,有待于将张某抓获后进一步核实证据。
8月20日,张某被抓获并押解回丹。周则在8月22日被送东港市看守所羁押。
9月16日晚饭后,周景珠在监所内看电视时猝死。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周景珠做了法医鉴定:“死前周身除手腕、踝部有带戒具的痕迹外无任何人为形成的内、外伤,系生前患有化脓性胆囊炎,炎症扩散引起全身感染,因感染中毒性休克死亡。”
另外一起黑恶势力案件,让周景珠猝死事件蒙上一层更深的阴影。
和周景珠一样,程绍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件都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程绍武的胞弟程绍贵也是该团伙的骨干成员,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伤害、聚众殴斗等犯罪,于2001年8月29日被丹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1年8月下旬,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掌握了程绍贵在重庆治肺结核病病的情报后,派员前往重庆对其实施抓捕。
为了确保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安全,警方让黄海宾馆将二楼的服务室腾出作为专案组的留置室,经主管专案的局长与专案组领导和有关人员研究,在留置室内安装了一个高2.00m、长1.4m、宽1.0m的铁笼子。
专案组已得知程患有开放性肺结核,专案组领导及时与负责抓捕程的李伟副局长通话 ,李称他在重庆已征询有关医生,医生讲程患的是开放性肺结核,与程接触时一定要给程戴上口罩预防传染
2001年9月11日晚20 时许,看押审讯人员发现程神态异常,身体下堆,120急救人员来到后经抢救发现程已无呼吸与心跳。
市检察院渎职侵权处、技术处的人员迅速勘查了现场,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程的死因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卷宗和提取了程绍贵戴过的手铐、脚镣。
应死者家属的要求,市检察院聘请了省公、检、法及中国刑警学院的法医对程进行了尸检,结论意见为:程绍贵死于生前患有脂肪心、肺结核、胸膜粘连等疾病,在此基础上因戴戒具长时间处于异常体位而使呼吸、循环功能发生障碍,最终导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与专案民警审讯无关。
勾结嫌犯 陷害警察
王唯众自90年代初至2001年初,先后任丹东市任市委副书记、书记。用当地的老百姓说,他整日只知“傍大款、交大腕、买官卖官以谋取私利”。
在专案组查处周景珠案件时,有的被害人和知情群众对专案组的同志讲,你们查不倒周景珠,他姐周淑清和王唯众关系亲密,周淑清到王唯众家就像走平道似的,他(她)们经常来往,周淑清经常给王唯众送钱送物。还有的群众说,周景珠是王的“小舅子”,由此不难看出周家与王唯众的关系非同一般。
查处周景珠的专案期间,王唯众腐败、以权谋私的一些问题传到了时任市公安局局长朱文杰(2003年5月调到鞍山市任公安局长)的耳畔,而朱、王关系密切。
朱曾几次将专案组领导找到他办公室,严肃地对专案组领导讲,凡是涉及到王唯众的问题,你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保密,不准扩散,谁讲出去谁就要承担政治责任,这也是个组织原则问题。
由于局长下了死令,在专案中和专案后凡知道王唯众问题的民警均守口如瓶,以至身陷囹圄被迫害时也不愿深谈王的问题。
从下面的事实当中也许可以看出王唯众周景珠黑恶势力非同一般的关系。
1996年,周景珠在没有经营许可和固定单位的情况下到商业银行振兴办事处贷款遭拒绝,周当场辱骂了银行的信贷人员。
次日,王唯众在丹东市原商业银行行长郭某某(现已被王唯众调至沈阳市某银行任职)的陪同下亲自为周景珠贷款784万元,周用其中380万元在丹东市郊区(三道沟)建了一处俱乐部。
落成前,时任丹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廷耀亲自为其题写牌匾,落成庆典时亲自前往剪彩。丹东市民议论纷纷,讥讽地说“周景珠一个地痞流氓靠王唯众给办的贷款,构建了一座‘流氓花拉子聚会的场所’。”
还有的群众气愤的说:共产党的市委书记帮助贷款,市长为其题匾剪彩,这是干什么?他们怎么不去关心一下咱们下岗职工的疾苦呢!
1997年,周景珠将其价值380万元的流花俱乐部抵顶贷款及利息900万元,后又经市江城评估所将流花俱乐部评估为1500万元,以此计算,除去贷款及利息,市商业银行反欠周500多万元。
当周去银行找行长宋玉要这笔款项时,宋提出质疑并表示等等再说,周非常不满。
事隔几日,周便将装有子弹头的信封送至宋玉家,接着给宋玉家打电话,你不给我这笔钱好不了你,你的孩子在哪个学校上学走哪条路我都清楚,你小心点!迫于各种压力,商业银行不得不将这笔款无条件的给了周。
两名打黑有功民警被抓,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亦无法抗拒来自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的压力,这起案件一时间成为丹东乃至整个辽宁省党政和政法机关人员和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偷梁换柱 借刀杀人
丹东的离退休干部宋英伟得知王唯众指示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检察院联合办的这件案子,便打电话问他,王说没有办法,中央领导有批示。
有了王唯众这样的解释,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起通天的案件,两名打黑民警“死定了”。
王唯众果真是在执行中央领导的批示吗?
2001年9月11日,程绍贵被押解回丹,当晚在专案组留置室内猝死。程家声称程是被民警打死,并召集近百人打着横幅到市委等机关前示威。
程妻子携带子女在省城和北京通过法制日报发表文章和撰写内部情况汇报。此间,全国人大代表冷淑梅以其在社会上的名声多方活动,将一封市检察院一名中层干部以“公安局知情民警”的名义起草的匿名信,送到李鹏委员长手中。
李鹏委员长于2001年10月28日将此信批给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罗干于同年11月21日批给辽宁省政法委。
11月29日,时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的丁世发做出批示。
丹东市检察院根据上级的指示,在调查和法医鉴定的基础上又组织有关部门对周景珠、程绍贵案件进行了调查,并于当年给省委、政法委写了专题报告,并于2001年底将调查报告层报至中央领导和中央政法委。
1997年9月,王唯众已担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卢、李两民警称,2003年4月,王唯众升任省委副书记并主管全省政法工作, 借用了中央领导的批示假公济私,陷害在打黑中知道他丑行的公安民警,与周淑清联手人为地制造了这起案件。
周景珠姐姐周淑云的卷宗
中纪委转给辽宁省纪委的材料是程绍武的父亲程远洪写的,内容是举报丹东时任市政法委书记王保治、公安局长朱文杰的问题。
无论是程远洪的举报信内容或是中纪委的函件,从头到尾没有提到黑恶势力头目周景珠一个字,但到了辽宁省纪委、省政法委的手里竟加进了与原举报主题无关“对周景珠死因进行复查”的内容。
中纪委来函让查王保治、朱文杰违纪问题等问题的材料,而检察院则根据上级的指示查周景珠的死亡问题。
周淑清曾经给王唯众写了一封恶意中伤丹东市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控告信,信中称周景珠打伤两名日本客商是一起一般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调查周景珠过去的一些犯罪已过实效,之所以把周案弄得这么大,就是现任市委领导没有得到周家的好处,蓄意报复。
在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两名民警的案子时,公诉人没有出示周淑清的控告信,则出示了中央领导批示的复印件,审判人员并将此件装入审判卷中。
有分析称,周景珠的死是王唯众希望所在,应当说是他高兴的一件事,因为他与周互为利用、勾搭连环的一些问题无法澄清。
周景珠猝死于监所,丹东市公安局及“6、11”专案组全体同志甚为疑惑,因为市反贪局将在主管检察长带领下将在第二天调查周景珠贷款、“流花俱乐部”抵顶贷款等问题,为什么周突然在这个节骨点上死了呢?
周景珠死后,他的妹妹周淑清花了近20万元高价买了块墓地为其修墓立碑,撰写碑文,碑文的后两句是:“生此当舍己,余志有人酬”。周淑清为什么安慰其弟“舍己”,又为什么告慰其弟“酬志”?
“敢告王唯众 要你狗头”
宋英伟是丹东市离休干部,原新四军老战士,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李茂坤、卢兆忠的事情我很清楚,当时是干警来找我反映的情况,之后他们两人也来找过我,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我曾数次到公安局、政法委等部门找了很多认谈话,证明了李茂坤和卢兆忠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他们是被冤枉的。今年82岁的宋老对记者说。
回来以后,我把调查的结果写成了举报信,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了举报,举报信发出以后,我一直等待好消息,可是好消息没有等到,却等到了黑社会的恐吓,我的举报信怎么会落到他们手里去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呀,是谁向他们透了风声?
我以前曾经8次进京,找过10位中央委员反映原省政协主席孙琦包庇省政协常委张一立(原丹东市永利大厦董事长),这个张一立骗取国家贷款一个多亿,在我的告发下,他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判了5年有期徒刑,为国家挽回了一个多亿的损失。这也是大家为什么对我这个已经离休,80多岁老人信任的一个重要原因。
周景珠、程绍武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在组织查办周、程两起案件中不存在任何问题。李、卢是按照上级的部署履行警察职责的,必须执行决定和命令,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如果造成了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况且李茂坤和卢兆忠不是第一线的干警,更不是案件的主要领导人,他们在专案中只是一个副组长,即便有问题也不能追究到他们头上。那为什么非要找他们的麻烦呢?就是因为王唯众拿了黑恶势力人员的钱,就得给人办事,否则黑恶势力人员就要把他告进去。对于处理李茂坤和卢兆忠两人,丹东当地群众很不满意,市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4个不满意,为什么我们的领导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不听取这四个部门的意见。
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把他们抓起来以后,他们搞了一个阴谋诡计,他们把李鹏委员长的信当作私货塞了进来,拉大旗做虎皮,来整李茂坤和卢兆忠两名民警。
我为了此事曾经给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唯众写过信,内容是群众反映你和黑社会有勾结,他没有给我回信。
一次去沈阳,我找到王唯众,王唯众问我丹东对他有什么反映,我告诉他目前丹东对他有三个反映,一是丹东化纤公司总经理安福江携款外逃和你有关(安福江系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说是你帮助他办理了护照。王唯众回答说“没有那么回事。“二是丹东原商业银行行长郭心敏,他有经济问题,当丹东市委准备查他的时候,结果你帮助他调到了沈阳光大银行当行长去了,对此王唯众的回答是:“那是他自己活动的。”三是有人反映黑社会头头周景珠的贷款是你王唯众帮的忙。对于这个问题王唯众没有反驳,他解释说:“商业银行就是给个体户贷款的。”
对于王唯众,宋英伟老人向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他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物。”
宋英伟老人告诉记者说,其实我和王唯众的关系原来很好,丹东政界知道内情的人都了解我和他的关系,他在丹东市委当副书记的时候就很重视我的意见,记得一次关于组织部长的任免问题,我找到了他说李某不适合担任组织部长职务,一是他文化不多,二是文革期间整过人,为了这个问题,王唯众又专门到我家里征求意见,结果把这个组织部长给调整了。
那个时候,王唯众刚来丹东,基于我在丹东的威信,他对我很好,我的意见他基本上都是听的,每逢过节他都来看我,做为礼尚往来,我也去看过他。但后来,他渐渐的变了……
自从我举报以后,遭到了来自黑社会的恐吓,他们一共给我打过3次电话,一次是1月11日,一次是2月8日,第三次是3月11日。
记得1月11日下午2点55分左右,来电话的人恶狠狠的说:你是宋英伟吗?我只给你说一句话,你告王唯众,我就要你的狗头!
我今年82岁了,解放前打仗没有把我打死,文革没有把我整死,这么大年纪了,我还怕死吗?死就死吧,我写了一首诗回敬了他们:几经疆场头犹在,不期恶棍要我头;头颅迟早九泉去,怎容恶棍狂自由。
说完,宋老哈哈的大笑起来。
宋老还告诉记者说,王唯众是清华大学毕业生,记得有一年,已经就任丹东市委书记的王唯众要去参加清华大学校庆。丹东城市银行副行长马树声说,王唯众安排他们银行的郭心敏行长拿出30万给他参加校庆,“这30万是否给了清华,给了多少,谁也不知道”。
“另外就是和周景珠姐姐的关系问题,他们在一起“胡闹”(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我是在晨练的时候了解到的,他和周景珠姐姐的关系在丹东市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很多的人可以证实,消息来源出自周景珠的司机。在王唯众调到省里工作以后,他只要来丹东(王唯众在丹东还有一处房子)大都是周景珠的司机去接送,周景珠的司机曾得意的私下说,我们老板的姐姐和王书记(王唯众)可铁了。”
记者在采访卢兆忠和李茂坤时,他们说,“我们深知自己位卑势单,斗不过在手握重权的王唯众。但多年党的教育使我们明白了真理只有一个,为了坚持真理我们不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不怕离婚,不怕坐牢,不怕被杀头。
丹东市20余名省人大代表得知两名打黑民警的遭遇后,拟在2004年初省人大(2月下旬)召开年会时提交议案,建议(已写好建议并签名)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提审此案,改判两名打黑民警无罪。
王唯众等人得知此事后,匆忙派省公安厅领导等人到丹东市公安局了解情况,做驻丹省人大代表工作,将20余名省人大代表的提案扼杀在摇篮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3月底,全国人大领导接到李茂坤、卢兆忠的控告材料之后,派人大信访局贾副局长等二人专程来辽宁,对其控告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狱中会见了卢、李二人。但周、程亲属不知通过什么渠道得到他们来丹东消息 ,他们先是组织近20人先期住进宾馆,待全国人大调查组刚刚入住便进行围攻。
诸多谜底 有待解答1.周景珠案是一起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为什么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却极力回避这一事实?其目的何在?
2、涉嫌妨害作证和毁灭证据罪2001年8月间已被批捕的周淑清、周淑云为什么至今逍遥法外?
3、周景珠没有妻室儿女,但有母亲及四哥三姐,为什么偏将被丹东市公安局扣压周景珠非法所得的2000余万元财产返还给周淑清?
4、已查实周景珠偷税700余万元,加罚款滞纳金等1400余万元,为什么分文不予缴纳?造成重伤害、轻伤害多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什么不承担?
5、省检察院为什么制作虚假的案件来源?把本是周淑清捏造事实进行的虚假控告,而说成是程绍武之父程远弘的控告,程远弘与周互不相识,无任何亲情,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控告公安机关在审讯时对周景珠刑讯逼供呢?开庭时省检察院为什么不敢出示周淑清捏造事实的虚假控告?
6、作为承办此案的省检察院为什么在庭审时不敢出示立案报告书和卢、李刑事拘留、决定逮捕报告书?
7、作为党的省级纪委书记、省级政法委的要员、省级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相信诸多打黑民警的真实述说和出示的原始记录,而相信一个犯罪嫌疑人(周淑清)的信口雌黄?
8、作为省检察院的中层干部又是联合调查组的负责人,为什么不依法收集证据,单独询问证人并在询问笔录上署上两个人的名字?
9、丹东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于程绍贵死亡的报告后迅速介入并立案侦查,形成卷宗,认定程的死亡与专案组民警审讯无关。省检察院为什么时隔近两年轻而易举地推翻了市检察院的结论?
10、既然检察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认定两个专案在留置室内设置的铁笼子为刑讯逼供的工具,为什么不在庭审时出示铁笼子的尺寸和周、程的身高?1.78m身高的人(周景珠、程绍贵均身高1.78米)如何能够在1.2m、1.0m的宽度内形成“大”字型?
11、省检察院在庭审时为什么拿不出卢、李故意犯罪的证据,还强行认定卢、李为共同故意犯罪呢?周、程死后经法医鉴定周身无任何人为形成的内、外伤,怎么能认定专案组在审讯时对他们施以肉刑或变相肉刑了呢?
12、省公安厅在丹东市公安局查处周案时从未派员来丹指导,省厅主要领导在不了解周景珠案情的情况下,为什么为共同签发明传电报,责令市公安局将扣押周景珠的财产全部返还给周淑清?13.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公开审理卢、李涉嫌刑讯逼供案,为什么限制参加庭审人数(卢、李单位限10人、家属限3人)?
13、开庭前审判长带领审判员分别提审卢、李,让他们开庭时不要讲到保护伞和高层领导的问题,并用要挟的口吻对他们说,讲这些话对你们没有好处。庭审当中卢、李几次讲道保护伞和高层领导问题时马上就被打断,这又是为什么?
14、丹东市公安局“7.21”专案组民警在审讯程绍贵时,程大喊大叫,并用头撞击铁栏杆,咬舌头,有明显的自伤自残迹象,起诉书、判决书为什么不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