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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暴政观察员:河南智障男子被“改名判决” 多处黑砖场使用智障奴工中共河南省暴政观察员:

2018年02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109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万进强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官方新华社6号报道说,河南洛阳嵩县大坪乡村民智障者吕天喜,三年前离家出走,三年后却被发现在河南省三门峡狱中服刑。

吕天喜的狱中档案显示,其姓名为“田星”,年龄为50岁左右,改大了19岁,因犯抢劫罪入狱。吕天喜的家人称,吕天喜在狱中的资料完全不符实,怀疑他是替他人顶罪。

本台记者星期二晚间致电吕天喜所在的阳嵩县大坪乡宋岭村村委会及大坪乡派出所,但是电话均无人接听,无法进一步了解详情。

官方新华社的报道说,事发后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吕天喜案件调查组,找到了当年现场抓获吕天喜的两名群众,经过指认,“田星”就是吕天喜,也就是说,吕天喜犯抢劫罪事实成立。

调查组的负责人表示:“但是名字、家庭住址为什么不一致,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即使调查组调查的结果属实,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吕天喜的智障程度来裁定他究竟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你的调查认为他只是推了这个九十多岁的老人,抢他钱的话,那他是不是因为自己智障发生抢劫,对他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应该做个鉴定?现在的处理还停留在儿童时代,就像小孩一样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根据智力,如果他的智力低于14岁以下,跟儿童一样,那是不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他的智力是处于18岁以下未成年的状况,那就要减轻处罚了。”

北京律师刘晓原认为,吕天喜入狱前未做精神病鉴定、在审判过程中没有通知家属,这些做法都显示了公检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的失误。

“公安机关把他抓起来发现他有点儿傻,有点笨,这时候就应该给他做一个智力的测定。看他行为方式及外表的判断做一个鉴定。如果公安没做,到检察院检察起诉也应该主动做,特别是到了法院以后,没有如何智力残疾的话,那他回答问题是说不清的,等等。当时他们忽略了这个问题。认为他说不清嘛,家里人也不知道。我怀疑当时他的父母和辩护律师也不知道。”

报道说,吕天喜所在的河南省嵩县大坪乡宋岭村村民都知道吕天喜天生智障,到处游荡,不识字也不会计算。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博士就此案表示,象吕天喜这样的智障人士为何会被“改名判刑”,的确需要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的解释。

刘开明说在中国,有农村的智障人士因为生活没有保障,一旦流落街头,就有被拐卖到黑砖窑做奴工的风险。

“雇佣残疾人这些工厂,政府也没有尽到一个巡查的责任。跟他们做生意的商家以及周围的社区民众我觉得普遍非常的冷漠。对工人的情况并没有任何的关注。造成这些问题都得不到解决。我觉得可能是很复杂的,不是某一个方面的问题。从政府到社会,到普通的民众都要承担起责任来。”

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日前播出暗访专题节目《智障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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