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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自由观察:微博新规18条:用户全面实名制 3月20日实施

2018年02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69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管爱花转自博讯网

中国国家网信办今天公布"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共18条,表示为了营造清朗网路空间,自今年3月20日起,微博的个人与团体机关用户均需实名登记,且微博需建立辟谣机制。

依照新规定内容看,实名登记方式有组织机构代码、身分证件号码、行动电话号码。若使用者在中国大陆,因手机已全面实名登记,故可透过手机验证码确认;但境外使用者的手机号码无法认证,此技术问题有待解决。

至于实际运作方式,微博服务商应会在3月20日前,要求使用者重新确认实名认证,未认证者、按规定将无法使用微博的相关服务。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公布的"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共18条,当局称目的是促进微博客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根据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微博客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所称微博客,是指基于使用者关注机制,主要以简短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实现资讯传播、获取的社交网路服务。

第6条规定,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资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者註册、信息发佈审核、跟帖评论管理、应急处置及总编辑制度。

第7条规定,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微博使用者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行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分信息认证、定期核验。不提供真实身分信息者,不得为其提供发佈服务。

在境内外机构申请微博上,第8条规定,境外组织和机构申请前台实名认证帐号,应当提供驻中国大陆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境内具有组织机构特征的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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