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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观察:西安城管被杀案执法记录仪“丢失” 律师悬赏征求证据

2018年01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81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侯志银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2年前西安1名餐饮店老板被怀疑杀害1名正在执法的城管人员的案件,到现在仍未开审。鉴于当局声称案发时的城管执法记录仪已丢失,被告的辩护律师现公开悬赏征求证据,期望有助当事人扭转颓势。

2016年6月24日晚上,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在公园南路取缔一家被指违法经营的饮食店,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和店主以及员工发生冲突,店主周惠安受到武力对待后,开车及挥刀袭击城管。1名城管被刺中身亡,另外有8人受伤,包括1名路人。事后周惠安等5人被捕。

时隔2年,这起当年引起哄动的案件审讯仍然遥遥无期。嫌疑人的代表律师段万金上周突然透过社交媒体发出公告,指当初接受嫌疑人委托时,已针对西安市雁塔公安分局发表辩方声明,当时已提醒侦查机关赶紧搜集执法记录仪的证据,可是其后却发现自己担心的事情成为事实,当晚的执法记录仪据说已全部丢失。段万金决定以公开悬赏方式向全社会征集有利当事人的证据。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周一致电段万金,对方却不愿进一步透露案件详情。

段万金:(当事人)就是个体经营户,(该案目前)没有什么更多的东西,就是一直按着程序在走。

这起案件留下了许多疑团。比如店主周惠安为何开车撞向城管,城管有否选择性执法,执法过程中有否不当使用武力。辩方律师本预期视频有助揭开疑团,可是当局却声称执法记录仪已“丢失”。一直关注事件的维权律师黄汉中质疑官方的说法,并且(认为)不排除事件另有内情。

黄汉中:你作为当事人掌握了关键证据,你有义务妥善保管,并向司法机关提供,如果像这种关键证据,你现在说是丢失了,即使在民事诉讼中,你也应该承担(保管)不力的后果。在法治国家,像这样的证据,绝对没有任何机关或个人敢隐藏。

黄汉中认为证据被指“丢失”的情况在中国大陆普遍存在。

黄汉中:特别是执行公务的机关在证据对它不利的时候。中国的司法机关在该强硬的地方没有威信,它强硬不起来。律师征集线索也是一种补救,这是很荒唐的。

特约记者:高锋/责编:寇天力 网编: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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