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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观察:无力自保 陆农村留守儿童面临性侵阴影

2018年01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82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中国官媒报导,农村留守儿童遭性侵事件频传,背后包括性侵害防治教育不足、执法单位未落实保护被害人的司法机制等问题。若各方无法落实相关措施,对儿童伤害的关注和保护将无从谈起。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报导,广西平南县思旺镇近年传出约10名留守女童遭宿舍舍监长期性侵,其中最大的13岁,最小的只有6、7岁。

受害女童表示,受害时并不知道那件事是怎么回事。受害前,无论家庭还是学校,从没有人对她讲过与性侵害防治相关的知识。

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的公益组织「女童保护」负责人孙雪梅分析,城市的孩子能更快速便捷地获得关于性侵害防治资源,但农村留守儿童因缺少家长监护,自我保护意识非常淡薄,比城里的孩子更需要相关资源。

此外,上述案例中,性侵案曝光后,受害女童4度被公安机关找去问话,让女童十分痛苦。

但依照中国司法规定,执法单位对于性侵案未成年被害人,一般遵循一次性询问原则,目的是为了避免过多询问唤起痛苦经历,给孩子造成二度伤害。

报导引述代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的中国律师秦建龙表示,「多次询问」代表的是执法机构对未成年受害者其他保护仍不到位。

秦建龙也举例,有些案例中,公安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未注重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开警车、带着警帽、去学校、去家里,这样的话,让周边的人都知道这小孩被性侵了。」

另外,也曾有教师发现留守儿童遭性侵,上报校方甚至当地教育局,却仅获得「由家长报警」的回覆。

报导指出,中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有教育管理和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有报案的义务,「如果连教育监管部门都对自己负有的强制举报义务不清晰、不履行,那么完善对孩子的保护就无从谈起。」

报导提到,对于留守儿童性侵防治,无论是事前预防或事后救助,都涉及立法、司法、教育监管及社会保障等各个环节,也和民众的观念意识、重视程度和知识普及等因素息息相关。只有每个环节都落实,才可能真正修复与抚平受害儿童的伤痕。1070115
来源:中央社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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