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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回看哈尔滨原副市长腐败案——《财经》“平冤”系列报道之十六(5)

2018年01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53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财经网
2003年12月29日下午,鉴定完毕之后,朱胜文突然从司法鉴定中心大楼三层的一个卫生间窗户坠楼,头朝下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直到2004年5月,调查组才得出“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没有发现他杀证据”的结论。
 
范珍不相信朱胜文会选择自杀,因为朱胜文在服刑时曾多次对她说,出狱后只要走得动,一定要带她去欧洲旅行。况且朱胜文马上就可以出狱保外就医,这种当口选择自杀有违常理。
 
两名看押朱胜文的狱警也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起诉。庭审中根据被告人的供述,鉴定结束后,朱胜文提出要上厕所。一名狱警陪同进入卫生间,在朱胜文系裤带时,该狱警先行走出卫生间,发现朱没有跟出来,再进入卫生间时发现朱胜文已经爬上窗台,该狱警慌忙上前拉朱胜文,朱胜文用力挣脱后从三楼头朝下坠到楼外地面,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监狱方面的材料显示,最早是一名狱警于2003年12月15日报告,发现朱胜文情绪低落,精神不正常,有自杀倾向。狱方从那时起就开始安排白天两人、晚上两人轮流看护朱胜文。
 
范珍不相信自杀,也不愿相信他杀,她猜测,朱胜文一定是受到了某方面的巨大压力。
 
因为一直未有申诉回复,如今,范珍计划继续申诉,“不管是立案还是驳回,起码一定要见到省高院对申诉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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