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长明转自教育网
2017年6月2日下午,克东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十一班班主任老师李某正在上课。快要下课时,学生秦某从教室后门进入班级,教师李某对学生秦某未上课原因进行询问,学生秦某说,去送生病同学了。老师问为什么不请假,你发生意外怎么办?学生不满并和老师对视。教师李某非常气愤,用竹制木尺对秦某进行了体罚。下课后教师李某约见了秦某的母亲,向其告之了秦某未到校上课和对其体罚的情况,秦某母亲表示理解。
当天晚上,秦某父亲将其送入医院住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克东镇第二派出所及时出警,对教师李某体罚学生秦某的经过进行了详细调查,将秦某的伤情进行了取证,并送齐齐哈尔市克东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6月6日,齐齐哈尔市克东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所受的损伤为轻微伤。中新网哈尔滨6月8日消息,黑龙江省克东县政府部门8日发布消息,该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十一班班主任老师李某因体罚学生被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三年内不得评优、晋职、提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