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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邹丽惠律师收到民政部根据法院判决于2017年11月22日作出的《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民信公【2017】372号)。
据了解,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向民政部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主要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社会团体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的所有政府信息资料”。民政部曾经应申请就相关信息于2015年给邹丽惠律师所在的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以答复,邹丽惠律师不满意,诉讼到法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刑终2187号生效判决所维持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6) 京 02行初 124号行政判决确定的义务,民政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依照法定期限对烨阳律师事务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