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新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云南这次统一取缔家庭教会基督徒的行动最初由临沧市国保支队发起,临沧的秘密警察在2016年工作中发现有信徒在临沧一带聚会,市、县公安局于3月15日成立“YN3.15”调查组,“三班仆人派”邪教专案组(3.15专案)。临沧公安局上报省公安厅、公安部,将之列为督办案件,于2016年10月21日统一开展收网行动。
目前被拘传的传道人和信徒已获律师代理。贵州李贵生律师是其中辩护律师之一。李贵生律师熟悉宗教案件。在今年年初在云南另一个“昆明教案”中担任辩护人,经过答辩,被指涉及邪教罪名的昆明巿8名召会基督徒,其中被逮捕4名,春节前夕取保获释,连同早前获取保的4人,全部获释放。当局也把召会(有时将他们污名为“呼喊派”)列为邪教组织,海外召会澄清过事实,但无法避免召会信徒的被抓。
对华援助协会关切到中国公安部门多次以“邪教”名义打压家庭教会信徒,早在2006年曾曝光多名家庭教会基督徒被酷刑折磨的案例。这些基督徒被中国公安部门冠以“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终以谋杀“东方闪电”(现改名为全能神教)信徒被判处死刑。
由于中国政府对部分家庭教会信仰团体采取高压政策,使得许多被控的案例内幕被掩盖。究竟有无“东方闪电”信徒被杀,如果真有此事,这些人是不是这些所谓的“三班仆人派”信徒杀害?在当局镇压“东方闪电”信徒时,酷刑是普遍使用的,失手把他们折磨致死,之后栽赃给被锁定“三班仆人派”信徒?这些推测给案情留下悬疑。
后来的事实,涉事信徒在酷刑折磨后被执行死刑,已“死无对证”。介于公安部门对宗教人士的侵害,人权纪录劣迹斑斑,无法使人信服其司法执法的公正。这些案件将永远成谜。
为了案例的客观和公正,福音派家庭教会多名领袖曾对后被处死的同工给予信仰和人格担保,佐证他们属福音派信仰,为教会扩展付出沉重代价。而他们莫名其妙的被指控为“三班仆人派”。在2006年前后,国内其他地区亦出现教会领袖遭受迫害案例。
对华援助协会对中国宗教迫害的事实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忧虑,深度关切云南案件的进展,督促国际社会对中国当局垄断司法话语权,草率的对宗教组织的“正邪”界定都必须给予普遍的质疑。
附:李贵生律师以案说法
云南邪教案?三
这是2016年云南省公安厅统一指挥督办专案。被留置讯问、拘留、逮捕、询问的估计二百多,信徒被认定为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被以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到各地法院的约四十人,遍及昆明、楚雄、大理、云县、凤庆、双江、保山、西双版纳、昭通、玉溪等市县。妇女多、文化程度低、没有固定职业和收入、活动在农村,是案件特点之一。
通过阅卷、会见当事人、与家属交谈、走访相关人员,存在着普遍的疑问是:这是宗教迫害还是打击犯罪?我们作为辩护律师,本着“话不说不清,理不辩不明”最朴素的道理,认为有下列问题应该弄明白:
1、什么是邪教、正教?2、谁有权力(权力来源)认定邪教、正教?3、认定的程序、标准是什么?4、“三班仆人派”的概念和特征?5、涉案人员信的、传播的是否是耶稣基督的道?敬拜上帝还是神话了个人?6、涉案人员使用的是否是全世界的基督徒都使用的圣经?和其他广泛使用的护教书籍?7、他们唱的赞美诗歌是不是基督徒尤其是中国的基督徒们,在不论是政府认可的教堂里,或者是政府不认可的家庭教会场所唱的?8、他们向谁祷告、祷告什么?9、云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认定哪些是“邪教组织”宣传品?10、认定的理由、依据、程序、标准?11、具体认定人员的名字、学历、文化背景?这些基本的问题不搞清楚,无法对几十个公民定罪。
云南邪教案?四
云县位于大理、普洱、临沧3个州市的交界处,境内海拔高度在2000米以上的山脉有44座,其中海拔在2500米以上的有28座,人口约五十万,境内有汉族、彝族、白族、傣族、拉祜族、布朗族、回族、傈僳族和苗族等23个民族,少数民族约占50%。虽地处偏远,但其历史悠久,可追溯到公元一世纪以前,云县属傣族先民建立的联盟国家“勐达光”(汉译哀牢国),公元69年,“勐达光”归附汉朝。云县设县是民国2年,即19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1950年成立云县政府。
在这样的地方传道,没有点柏格理的精神,恐怕难以坚持下来。
我的当事人梁某,一个三十岁、留着三口百惠式的发型,笑容比三口更灿烂,出生成长于四川农村的女子,高一辍学离家外出打工,说话轻言细语,普通话说得比某几个著名的律师好很多。
她被云县检察院指控于2015年--2016年间,与鞠某红一道,跨省至云南省多地州市秘密聚会,传经布道、发展信徒,且扩大到未成年人。在乡镇农村建接待点和聚会点,建立邪教宣传品印刷店,组织个别信教大学生到昆明出省参加培训。
而小梁告诉我,十二岁时奶奶教她信耶稣,妈妈也信耶稣,没有教堂,就在家里祷告。成年后受洗,喜欢唱歌,从网上下载一些基督教歌曲来跟着唱,其中有小敏的歌(小敏是河南平顶山一信仰基督的农村女子,不会音律的她,吟唱出许多赞美诗歌,传遍华人基督徒,著名的有“中国的早晨五点钟”)。唱赞美诗歌,是任何基督徒宗教活动必须的内容。她说,去年10月21日统一大抓捕前,从未听说过“三班仆人”,不知道自己为何涉嫌犯罪了,被提审时,问过同是三十岁的公诉科长,也未得到让她明白的答案。警察说应当去“三一”教堂敬拜赞美上帝,于是,她认为自己错在“信耶稣,没有去教堂”。我会见她时,她也问我,怎么就犯罪了?出于职业要求,我说还未阅读案卷,不能回答。前几天给她写了一封信,告诉她,阅完卷了,我认为她没犯罪。小梁说,在看守所里遇到各种犯罪的人,尤其毒品犯罪很多,如果信耶稣的多了,犯罪就会少。这话也是台湾传奇牧师吕代豪在大陆各地讲道时常讲的一句话。
小梁说,同监室一位在押人员,患肺结核,管教说吃豆奶不好,于是她自己舍不得吃,却花了10块钱买了三瓶纯牛奶送那位同仓,这是她每个月预算的五分之一。我很惊讶,这样的人,怎么会和犯罪连在一起?
月底要开庭审理了,小梁和鞠某红等五女一男将站在被告席上。会由一个不知是否读过《圣经》以及《荒漠甘泉》、《天路历程》等书籍、不知是否懂得什么叫宗教信仰自由(估计不懂)、不知是否了解基督教徒怎么样敬拜赞美上帝、不知是否了解基督教在中国传播的历史的检察官起诉她们犯罪,也会由以上四个“不知是否”的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以及法官背后的权力者决定她们是否有罪。
这种事,想想很无奈,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