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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腐败观察:江西蒙冤警察熊隆飞酷刑冤案全记录

2017年11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178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博讯网
我叫熊隆飞,现年51岁,汉族,江西省永修县人,原系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家住永修县涂埠镇新城大道公安局内10-17号,2012年4月1日接受纪委调查,2012年5月14日涉嫌徇枉法犯罪被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被逮捕,12月14日浔阳区法院以受贿罪(68000元)判处我五年半有期徒刑,2013年6月6日九江市中院以受贿罪(63000元)终审判处我五年有期徒刑。同年6月25日投入江西省洪都监狱服刑,2017年1月25日减刑3个月19日后刑满释放。

这是一起典型的冤案,本案虽然只是一起个案,但从中却折射出当前我国司法领域及政治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警醒国人,推动我国司法制度仍至政治体制改革(请关注本文最后部分“冤案留给我们的思考”),现将本冤案真相向社会公布。

一、纪委部门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经过。

2012年3月30日我因之前拿本单位860元发票到管理对象企业报销被通知到县纪委接受调查,第二天回单位上班等待处理。4月1日晚县纪委再次通知我到纪委,进纪委我被告知:“市纪委刚通知我们,市纪委刚接到举报,你还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在县纪委我交待的违法违纪行为并没有涉及本案的6万元。4月6日早上6时许我从县纪委被押送到市纪委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真正的“组织审查”从此开始。

在九江市纪委受审的38天除了前三天和最后三天外我每天都遭受到极其残忍的刑讯逼供。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我无任如何也不会相信九江市纪委的暴行会残忍到如此程度。我曾被两条打结的长毛巾捆绑在“老虎凳”上九天九夜,还被强迫使用“尿不湿”,屎尿都拉在身上。从“老虎凳”下来时双脚已严重浮肿至膝盖以上,三小时后又是连续四天四夜近100小时的高强度刑讯逼供审讯。他们采取各种殴打体罚手段进行刑讯逼供,除了每天必不可少的拳打脚踢、巴掌打脸外,他们还经常强迫我下跪、做各种肢体造形或上下蹬马步等动作进行体罚、用铁椅脚压我的脚趾、强迫吃纸、用水笔尖扎手、用小塑料桶罩着头再用器物打击、拨胡须鬓发、“乾坤大转盘”(一种殴打方式)等等,各种殴打体罚的刑讯逼供手段多达20多种。

在市纪委受审期间,先后有10多人参加过对我的“审讯”,每个人都对我实施了殴打、体罚和侮辱等刑讯逼供。平时每次审讯多是3人,多时达六、七人,轮流进行。他们每天都对我进行极其残酷的刑讯逼供。我经常因殴打、或体罚痛得大汗淋离,经常一天中全身被汗水湿透三、四次,他们还将我的胡须鬓发拨下贴到我满是汗水的脸上或额头上。

每天审讯分四个时段:即早上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20时至24时、零时至2时或3时,每轮换一批人审讯必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还多次不间断连续一、二天或三、四天审讯我。前期每轮开始审讯时还会有一个“说教”或威胁恐吓的前奏,后来他们就赖得啰嗦了,进到我所在房间就直接上“节目”(他们把各种殴打休罚手段称为“节目”)。不审讯时便有二名看守人员(其中有社会无业人员)贴身看守,以保证我的“安全”和监督不准提前睡觉,规定睡觉的时间是早上4时或5时睡到6时,我总共被允许睡觉的晚上大概只有十几个,总睡眠时间不到30小时。

在九江市纪委受审的38天我唯一洗了一次澡,那是在离开纪委的前三天。到后期我全身发出浓烈的恶臭味,审讯和看守人员进我房间时不得不在我身上和房间内喷洒香水。在市纪委的38天中,我仿佛下到了十八层地狱,进入了魔鬼窟。至今那些恐怖的画面和情景时常在头脑中再现,睡梦中时常被那些恶梦惊醒。这38天将是我今生永远的痛。

后来我在给江西省委和强卫书记的信中直言:“九江市纪委已沦为了魔鬼窟,纪委干部已变成了魔鬼!”。九江市纪委已不再是一个正常的组织了。

在纪委审讯人员惨无人道的魔力下我不得不屈从,4月21日在连续几天高强度审讯下我承认了受贿6万元的“犯罪事实”。在市纪委我共承认了多起金额为几千元至几万元的“受贿”案件。4月25日我开始翻供,恳求他们让我陈述真实的案情,但只要我想开口说他们就立即制止并进行殴打体罚,并且开始了更疯狂的刑讯逼供。从27日起至5月6日我被绑在老虎凳上九天九夜,几小时后接着是四天四夜的审讯。我终于彻底崩溃了!我已到了忍受的极限,生理、精神已明显出现异常,眼睛看物体出现异样色彩,经常出现幻觉:“铁丝会在地面游动”、“空手打手机”等,头脑要崩烈和产生极度恐怖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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