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善玉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本周日公布,今年8月以来,查处15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案例,涉案者包括9名维吾尔族人、4汉族人、1名哈萨克族人、1名回族人。当局指他们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谣言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其中11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不过新疆当地的人士估计,实际被查处人数远不止公布的数字。
新疆新闻在线网站本周日(11月5日)报道,近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依规查处并曝光第八批共15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谣言信息等内容的文字、图片、音视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将有关人员依法依规查处。
当局公布的15起“典型案例”中,9名涉案者为维吾尔族,4名汉族,1名哈萨克族,1名回族,其中11人被刑事拘留。被刑拘的包括:现年50岁的阿克苏市网民吐某,被指通过手机多媒体卡存储并传播暴恐音视频。喀什地区网民依某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 32岁的博州网民艾某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多部暴恐音视频。还有乌鲁木齐网民帕某手机内存有大量暴恐音视频文件,以及博州网民哈萨克族拜某在微信群中被指传播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有害音频,另有一名22岁的回族冶某,被指通过QQ空间传播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图片。
被捕者中年龄最小的19岁维吾尔族女网民阿某,被指通过QQ空间,传播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的图片。另有汉族李某、贾某、杨某,分别被指在微信群、QQ群散布大量“政治谣言”,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本周一,致电新疆互联网举报中心查询如何界定“传播涉暴力恐怖视频”。接听电话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我们这边网上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包括,在网上传播的不良视频和宗教极端,政治类谣言等”。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接受举报,至于是否构成违法违规,由公安机关界定。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对本台记者表示,虽然中国在当地已有效的压制了网络自由,但是针对维吾尔人的敌意并没有改变。他说:
“所谓传播违法信息,是中国担忧维吾尔人利用互联网表达不满,当局在当地加强互联网的监控,实际上是阻止维吾尔人获取更多被官方垄断的信息。我担忧当地会有更多的人遭到中国政府拘留”。
当地一位少数民族人士对记者说,新疆当局公布的只是今年8月以来的被捕者部分信息,有更多的被捕者情况未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