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宝强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参与网11月1日引述“709大抓捕”案被捕者翟岩民亲属发布的消息,因“颠覆国家政权罪” 被判处缓刑的翟岩民,目前遭当局强制要求佩戴电子监控装置,并自11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不允许出门,同时要求定期报告情况。报道说,翟岩民自2014年以来,因组织、参与维权声援活动多次遭当局警告、处罚。2014年10月,翟岩民因声援香港“占中”被北京警方刑拘,其住所被查抄;2014年8月,曾因声援“郑州十君子”,被北京警方二次刑拘。2015年6月16日,翟岩民因组织各地访民前往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徐纯合被枪击事件”,再次被警方抓走失踪,后被山东潍坊市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实施刑拘;住家再次被抄。2016年8月2日,天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翟岩民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庭审期间,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被软禁在家,家属委托的律师也无法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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