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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诉冤:辽宁省沈阳市于洪派出所无故拘留我8天,我要清白!

2017年10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212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天涯社区

我叫李永波,男,生于1959年03月16日,工作单位:中国中铁九局四公司兰州枢纽项目部。在今年1月25日到2月1日,无故被沈阳于洪公安派出所拘留8天。这些都是因为他们渎职造成的:
1,办案人员王国良拿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开玩笑,使我们错失了第一次澄清事实的机会。并且在我们要求进一步调查时说出现国家主席的名字继续进行打趣。
2,先后两次指认都是一对一的指认,指认程序存在严重缺陷。
3,当我们提供有力人证物证来证明我不在场的时候,派出所一次次的阻挠我们录口供。
4,在押送我回沈阳的途中吃拿卡要。
5,怀疑办案人在办人情案。
(1) 有几次他们联系不到当事人,他们都是给他们所谓的朋友打电话,让朋友帮助告诉当事人。
(2) 在火车上,他们打电话给当事人,当事人提出怕辨认不清,孟庆辉所长说他另有安排。
(3) 当我在拘留所被取保候审的时候,孟庆辉所长说:“他就想让我在里边过年。”
具体事情经过如下:
2012年6月某日我爱人阮雍芳接到陌生电话,说让她去于洪公安派出所,因为是陌生号,所以多问了几句。他就不耐烦的说他是胡锦涛。之后我爱人去派出所到公示板一查,没有叫胡锦涛的,就没当回事,以为是骗子。又过了一段时间,于洪公安派出所王国良等人去我家让阮雍芳去派出所配合调查一起伤人案,王国良说:“那次电话是我打的,我的名字能随便告诉吗?”难道他的名字不能随便告诉我就可以随便拿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来说事吗?
之后王国良让当事人在派出所一对一的指认,当事人看当时传讯室里只有我爱人一个人在里面就说是我爱人阮雍芳在场,并说:“她在案发当天是长发,现在是短发。”我爱人当时就提出质疑,说:“我有好几年没梳过长头发了,我儿子2012年5月12日结婚有照片为证。”要求王国良警官调查,但他却拒绝调查并且不让将这段写入口供中。
在2013年01月25日我在兰州回沈阳途中在北京被捕,北京公安机关说:我于2012年6月在沈阳伤人,被列为网逃。我向北京公安如实陈述在兰州工作的事实,北京公安机关立即与我工作单位领导联系,确认我没有犯罪时间,第一时间通知了沈阳警方,希望尽快处理。我家人得知我被捕的消息后,立即收集了大量我当时不在沈阳的证据,并于2013年01月26日提供给沈阳于洪公安派出所,希望他们尽快调查,结果却被告知:不管我们有什么样的人证、物证他们都不看,一拖再拖后于2013年01月29日沈阳于洪公安派出所消防所长孟庆辉终于去北京接我回沈阳了,在回沈途中,孟所长要求我给他们买水买饭,并在我面前打电话说:“我把人带回去了,让他来认人”。接着又说:“认不清咋办?”然后压低了声音起身说:“让他来吧,所里王国良警官会安排的.”虽然声音很低,但仍然能听到。于当日晚23点30分,我到达沈阳于洪公安派出所,我的亲人们都已经在派出所等我了(我爱人和我儿子在我没回来之前,看到王国良警官带当事人去屋里,关上了门,谈了好一会),过了一会王国良带个人过来问:是他不?当时房间里只有我,那个人张口就说:“就是他.”我当时有点蒙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也不认识这个人,他居然说是我?我又和王国良说:“我一直在兰州工作有人证和物证。”王国良却说:“不管什么证据,我们不收就不是证据。”
在送入看守所之前的检查中发现:我腰椎原手术部位现在有新进展,需要进一步检查。我家人带我去了市属医院做了CT的检查,发现椎管重度狭窄,腰间盘压迫神经严重,需要继续做核磁共振检查。但是王国良警官却说不用做了,结果当天凌晨就在我没签拘留证的情况下,强制将我带到于洪看守所。等第二天我家人再要求带我去做进一步检查时,他却告知不能做检查已经送进看守所了。
2013年01月30日我的家人带着我单位领导,传真过来的我在兰州工作的考勤和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联名签字的证明,到于洪公安派出所找到王国良警官,结果他根本不看就说:“都不算证据,抓错了,我负责!有国家赔偿!”我公司领导听了特别气愤,带领人劳部长和项目部经理及副经理连夜坐飞机赶来沈阳。2013年01月31日早9点我的律师带着我们公司领导一行人和全体员工联名签字的证明材料原件,找到了王国良警官,结果他们又想出各种理由不录口供,说整理材料一会儿就上报,等他整理好上报后再让我的律师和我的证人去于洪分局预审科录口供。当天上午10点王国良在拘留所又让我延签了五天的拘留时间。到当晚16时,在律师和家人的强烈要求下终于在分局预审科录了口供,之后分局的人告知我的家人,明天去于洪公安派出所。2013年2月1日 我的家人和我的律师8:30准时到达于洪公安派出所,找到办案人王国良,他说:找管消防的孟所长去,我不管了! 到了孟所长那里,孟庆辉又以各种理由推托,说:就想让李永波在拘留所里过年.后来在律师的协助下,以取保候审的形式答应放人,直到晚上五点半我才出了拘留所.当时我已被拘留了8天。
在看守所出来后,我的腰病进一步进展,现在走路都困难,下肢感觉也进一步尚失,急需手术。这些都是因为他们不作为和渎职,让我在受着心灵和身体的伤害。在取保候审后我又找到派出所要求他们尽快调查,没想到王国良警官再一次拿现在国家主席的名字和我们打趣说:“想快,就去找 。”
我们现在恳请各位网友帮忙声讨这些人民败类!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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