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新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贵阳活石教会苏天富和仰华(本名:李国志)牧师,就该市南明区宗教局作出7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近期向当局提出以听证方式审理案件的申请,被驳回。仰华的代理律师张磊表示, 当局作出以书面方式审理案件的决定并不妥当,他将仔细查阅相关法规,再做决定。
活石教会苏天富和仰华(本名:李国志)牧师,9月11日及15日就该市南明区宗教局下达的没收70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贵阳市宗教当局提交“以听证方式审理案件的申请”,但均遭驳回。仰华委托的张磊律师,9月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他向宗教局提出两项申请:“一个申请查阅南明区宗教局提交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依据以及他们的答复,另一个是申请要求他们以听证的方式。现在对于这两个答复是第一,查阅材料和书面答复的问题,他们约我明天下午去查阅,对于我们申请以听证的方式审理案件的申请,他们给了一个书面答复,他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用以听证的方式审理案件,意味着他要以书面的方式审理案件”。
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分别于9月12及18日,向仰华和苏天富发出的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调查核实,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对本案不予听证审理。
对此,张磊律师表示,早前曾向宗教局陈述法律依据和理由:“认为这是一个重大复杂的案件,并且涉及到公民基本的宗教自由,而且涉及到700多万元罚款,数额非常多。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申请听证。其实,复议机关对于这种重大的复杂案件,一般情况下也应当以听证的方式审理,所以我认为他们的答复和行政复议法并不十分吻合”。
张磊表示,他将会通过阅卷,查阅当局作出上述决定的依据,再决定下一步方案。
苏天富牧师对记者称,当局决定不举行听证会,他感到遗憾:“对我们这么重大的处罚,律师希望按照法律程序,在复议期间要求听证,现在贵阳市民宗局就把它驳回,他们现在的目的就是想尽快把程序走完”。
贵阳当局利用活石教会收到的奉献金,对苏天富和仰华牧师,作出700万元的处罚决定。两位上诉人分别就此于8月23日及24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宗教事务局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活石教会成立于2009年,有信徒五百多人,2015年底被当局取缔。该教会仰华牧师,于今年初被以“泄密罪”判刑两年六个月,另一位牧师苏天富也被以涉嫌相同的罪名立案审查,现处于取保候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