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星星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国务院9月7日公布新修订的中国《宗教事务条例》。有评论认为,这一新《条例》以国家安全为名,强化了政府对宗教的防范和监管,严禁并惩处未经许可的宗教活动。
中国国务院网站9月7日发布消息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对宗教财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
关注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美国非政府组织“对华援助”负责人傅希秋就此评论说,中国的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违反了中国宪法保护宗教自由的规定,并强化了政府对对宗教事务的管控和打压:
“新的宗教事务条例与2005年的相比更严格,甚至临时安排的宗教活动,今后都需要得到至少县级干部的许可,申请许可的程序也变得更难,打压的力度也加大了。”
据路透社9月7日发自北京的有关报道,中国国务院当天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对2005年的条例进行修改制定的。条例以强硬措辞表示,在中国面临宗教组织威胁的情形下,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性。
报道说,虽然无神论的中共声称保护宗教自由,但中共当局对宗教活动进行严密管控,只允许官方认可的宗教组织在大陆运作。
条例对网上宗教讨论、宗教集会,以及宗教团体的财务、修建宗教建筑等都加强了监管;严格限制未经注册的宗教组织的活动,包括禁止未经注册的宗教组织传道,和不许出国参加宗教训练或聚会等。
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就中国新的宗教事务条列评论道:
“中国新的宗教事务条列,是把对宗教信仰的迫害法律化了,并加大了打压力度。”
路透社的报道说,中国新的《宗教管理条例》将国家管控的范围延伸到宗教学院的设立和注册、集资、使用资金以及税务等;禁止大陆宗教组织接受来国外组织或个人的捐款,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款必须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等。未经许可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将被罚款10万到30万元。
而2005年的宗教条例规定,未经许可宗教活动的组织者,仅受到罚款其活动经费1到3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