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儿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中国大陆,人社部门是政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机构。近年来,中国各级人社部门对性别歧视投诉的处理,引起争议。全国各地最少有4名性别歧视受害者曾向人社部门提出法律诉讼,但均未立案。有女权活动人士认为,中国大陆的性别歧视问题严重,而法院判决违法企业的赔偿金太低,影响受害妇女维权积极性。
广州妇女高晓,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厨师,2年前她到餐厅应征,对方甚至没有给她面试的机会,声称职位已经满额。半个月后,招聘同一职位的广告再次出现,不过上面写上了“只限男性”几个字。高晓谘询法律意见后,决定控告餐厅性别歧视。法院其后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有关餐厅性别歧视,并且要向高晓道歉。
这起中国首宗胜诉的性别歧视案,曾哄动一时,但似乎无法改变中国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高晓在提出法律诉讼的同时,也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人社局投诉,却不获受理。政府当时的书面回覆,指涉事餐厅否认限招男性,而且高晓已提起法律诉讼,所以人社局不会受理。
高晓的代理律师常玮平周四(24日)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他质疑人社局的决定违法。
常玮平: “因为行政机关是否要对涉嫌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的这些行为进行处罚,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职权。如果它(人社局)不履行职责,就是失职和渎职行为。它履行这职权跟当事人提请民事诉讼,是完全不冲突也不相干的。它在查明了对方确实有歧视的这样一个行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责令改正,然后可以对它(违法者)处以罚款。”
虽然高晓控告人社局案件的一审和二审都败诉,但她的律师常玮平表示,会向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
从2013年起,中国各地最少发生4起控告人社局的案件,全部涉及就业时遭到性别歧视。但人社局拒不受理,或者撤销立案。杭州女权人士武嵘嵘认为,中国社会性别定型严重,和受害女性维权积极性不高有关。
武嵘嵘: “以前大家打(官司)赢了,都是赔偿2000块钱。我觉得2000块钱对于这些女性付出的精力,包括律师费等等,是微不足道的。这个赔偿金额应该提高,可以是20000块钱或更高。”
中国一家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在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进行调查显示,有超过8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7成多的人表示,自己的直属领导为男性。
特约记者: 高锋 责编: 石山/嘉華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