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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歧视观察:5.9 陈至立等教育部官员在中国教育界迫害法轮功的调查报告

2017年08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1733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邹长明转自中文网

经查实,1999年7月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后,陈至立步步紧跟,成为在教育系统实施江氏灭绝法轮功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和具体实施者。迫害面覆盖之广(研究生院、大、中、小学包括幼儿园),受害者人数之巨,程度之严重,手段之恶劣,中外教育史罕见。

陈至立利用与江泽民的特殊关系和获得的特权,强行在中国教育系统推行江氏的迫害政策。陈至立多次召开各种会议亲自部署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教育部名义发文,在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中,大搞“文革”式的人人表态过关;强迫教师学生观看诽谤、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大、中、小学强制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运动,胁迫学生参与这场由少数人发动的迫害;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进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高考和研究生的试题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陷害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师范院校学习内容,在未来的教师队伍中进行煽动仇恨的灌输,以达到长期精神控制的目的。

对修炼法轮功的广大师生实行肉体和精神迫害

拒绝参与攻击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教师被开除公职,非法监禁;学生被学校除名、不能升学、毕业,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运动中设立的“准集中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由非执法机构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进行暴力洗脑)、送入劳教所和精神病院,甚至被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一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劳教所和精神病院。教育系统官员以剥夺教师工作权利,剥夺学生升学权利为要挟,实施系统的迫害。自1999年,仅清华大学就有300多名教授、教师、博士、硕士、大学生被非法关押,开除工职、学籍,或直接送入劳教所。

最典型的例子是28岁的重庆大学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的遭遇。由于被怀疑在“世界法轮大法日”期间在重庆大学校园放法轮功真相的气球和条幅,魏星艳于5月11日在校园中被绑架。5月13日晚,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警察当众强奸了魏星艳。之后,魏星艳绝食抗议,看守所强制对她进行了灌食,导致她的气管和食管严重创伤,不能讲话,生命垂危。案发后,重庆大学校方和重庆市当局,不仅不追查迫害女大学生的凶手,反而封锁消息掩盖这一恶性犯罪案的事实,并非法重判5位向海外曝光这一事件的法轮功学员,刑期最高达14年。魏星艳目前仍然下落不明。本组织已立案追查这一令国际社会震惊的案件。
许多坚持信仰的学生被拒之校门之外,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博士、硕士或对国家有贡献的专家、学者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经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虐杀。

陈至立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迫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条款。

煽动仇恨,利用青少年搞群众运动

陈至立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对几亿青少年灌输谎言和仇恨宣传,通过煽动不明真相的青年学生参与反法轮功的群众运动,达到其消除法轮功信仰的目的。例如,“天安门自焚”骗局后,2001年2月1日,由陈至立为首的国家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通知(教党[2001]1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共青团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校广泛开展反对法轮功的活动。接着,全国大规模学生群众运动开始了。

据中国的官方报道,2001年2月6日一天的时间里,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等直接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直接被利用参与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当天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2001年2月,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1500多个青年社区,在不明真相且被胁迫利用的青少年学生的带动下,发动了1200多万社区居民签名保证“不信、不传、抵制” , 通过利用青少年,将所谓反“法轮功”声势推向社会。

动用本该用于发展教育的国家资源打压、诋毁法轮功

在大规模打压法轮功的几年中,陈至立动用大量国家资源,挪用于本该用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传播谎言、拦截法轮功真实信息、并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例如陈要求高校加强对网络封堵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集中力量开发新的互联封堵软硬件技术,为网上封堵有关法轮功的任何资讯提供技术支持。在校园内外举办各类诋毁法轮功的“讲座”、图片展、文艺演出、社团活动,出版诋毁法轮功的刊物并向社会散发等。

不仅如此,陈至立将学术殿堂变成了迫害法轮功的场所,指示各级各类高校“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分子集中、学科门类齐全、理论与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在深入揭批‘法轮功’……、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起到突出的作用。”胁迫高校中的知识分子抛弃学术道德,为政治需要,提供迫害公民信仰自由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将迫害延伸到国际社会 
由于迫害本身的非法性以及国际社会的抵制,陈至立领导的教育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由公开渐渐转入隐蔽。而且逐渐通过外交渠道,以文化、教育交流等名义将迫害推向海外。2002年7月3日至4日,陈至立出席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并讲话,讲话中透露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打压法轮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江泽民、陈至立的授意下,各国使领馆在海外的华人社区中,大面积推广迫害。

陈至立以出国“文化、教育交流、考察”名义,无偿巨资资助他国,实施渗透,目的是把对法轮功的攻击和迫害推向国际社会。在几千万中国儿童因贫困失学的前提下,陈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国外大肆挥霍教育资金和国家的财力。

本篇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重点揭示陈至立在教育系统实施迫害的事实。第二部分将系统披露教育系统中的法轮功学员(包括大、中、小学学生、教师和海外学子)所受到的迫害。

由于这场迫害的覆盖面之广和程度之深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因此还有大量的案例有待进一步追查。恳请更多的正义之士提供更多信息,帮助我们完成更全面的报告,制止迫害的进一步延续。

(注:参考文献见报告正文)

陈至立为首的官员在教育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1999年7月江泽民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后,陈至立步步紧跟江泽民,成为在教育系统实施江泽民灭绝法轮功政策的积极推行者和具体实施者。从大、中、小学直到幼儿园,受害者从学生到教师,无一幸免。


陈至立,得到江泽民提拔1998年升为中国教育部部长
陈至立通过召开各种会议部署反法轮功行动,强行在教育系统推行江的迫害政策。陈至立通过教育部给各省、市、区(县)教委(教育局)下达指示,要求全国所有大、中、小学的教师和学生,人人都要在法轮功问题上表态,按任务写大批判稿、开大批判会、办大批判专栏,组织和强迫教师学生看攻击法轮功电影,并在大、中、小学组织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活动。陈还通过教育系统将攻击和诬蔑法轮功的内容编进中小学教材及各级考题,甚至高考题中。

拒绝参与攻击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教师被开除,非法监禁;学生被学校除名、不能升学、不能毕业。严重的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运动中设立的准集中营,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由非执法机构执行,对法轮功学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进行暴力洗脑)、劳教所和精神病院,甚至被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间至少有37名在职或退休大、中、小学教师和3名在校大学生因酷刑和迫害丧失生命1,仅去年一年至少有210所中国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各类转化班、劳教所和精神病院。自1999年,仅清华大学就有300多名教授、教师、博士、硕士、大学生被非法关押,开除工职,学籍,直接送入劳教所2。更有人数众多的拒绝参与攻击法轮功和不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教师被学校剥夺教学权利,学生被学校剥夺学习的权利、不能升学、不能毕业。

这些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的以下条款: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一、通过文件、讲话等形式攻击法轮功,并部署、实施迫害

几年来,陈至立通过制定发布文件和会议讲话等形式直接推行江泽民的打压政策,并且在多种场合刻意攻击法轮功。

(一).直接执行江泽民的群体灭绝政策

从陈至立与江非同一般的私人关系和在多种场合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自打压法轮功开始以来,陈始终直接主动执行、并在教育系统推广江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率先在教育系统推行反法轮功的“百万签名”就是一例。

1. 陈与江的非同一般的私人关系

陈至立仕途升迁的关键时刻,无不同江的提携有关。80年代任职于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副所长,与江泽民大儿子江绵恒在同一所工作。江泽民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后,陈至立于1988年被提拔为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89年4月,陈至立坚定地与江泽民站在一起,配合曾庆红全权负责处理《世界经济导报》4,因此得以升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1997年8月江泽民颇费周折将她调北京,任国家教委副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3月18日,从来没有从事过教育工作的陈至立被提升为教育部长,而陈至立是所有部长中得票最低的。香港「争鸣」报导,在国务院召开的高等院校校长会议上,由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名校清华、北大、浙大、复旦等校校长,联署要求罢免、撤换教育部长陈至立。2002年三月的「两会」,有二十二个省(区)、直辖市的代表、委员对教育部部长陈至立提出弹劾。「开放」2003年3月刊透露,三月七日、八日,人大三十二个代表团党委讨论由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新届国务院领导班子名单,有二十七个代表团对陈至立意见十分强烈,代表团的主流意见是反对和不赞成她任国务委员,有近四十所院校持反对态度。然而,2003年3月这个被拟定罢免的教育部长,由于在镇压法轮功和其他方面上紧跟江泽民,竟然被破例提升为主管教育的国务委员5

陈至立和江泽民的关系可以从来自新华网的图片26略见一斑。2003年11月4日,身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前排中)在北京会见出席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代表时,将与军方无任何关系的陈至立(前排右二,唯一着便装者)带在身边。

图片2:2003年11月4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会见出席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代表

2. 讲话中暴露镇压的旨意来自江

从陈至立针对法轮功的讲话中,不但可以看到她频频提及迫害的发动者江泽民及其“三个代表”思想,而且可以看到对法轮功的打压没有任何的合法依据,而只是江的讲话和所谓“中央通知精神”,如:

2000年7月24日连日来,教育部党组先后召开部党组会议、部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会议和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了江泽民的讲话和中共中央的《通知》。会议上,陈至立要求部机关和教育战线的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组织上深刻认识‘法轮功’组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江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通知的精神上来。”7

再如99年8月23日教育部向各高校发出通知(教党[1999]24号)8说,“高校党组织要把开展‘三讲’教育与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进行。”2001年由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主持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上,“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讲话9时,在攻击法轮功的同时,强调以江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新世纪高校改革与发展。

2001年1月31日,教育部机关在北京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教育部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天保代表部党组的讲话中还对部直机关揭批法轮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真正从讲政治,从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关系国家安危的高度,认识法轮功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责任必须到位。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三是工作措施必须到位。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群众,坚决抵制法轮功的一切……活动,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10“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说,源自江泽民1999年6月3日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官员的批示。11

(二).陈讲话中明确指出迫害的深度、广度和长期性

从陈至立的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实质:政治迫害、思想迫害。陈将所谓的“斗争”上升到政治高度,要在教育系统通过强制手段彻底消除法轮功。在多次讲话中,陈暴露了迫害的深度、广度、长期性以及残酷性。2001年2月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发表一周年座谈会12。陈至立说:“全国教育战线要继续认真贯彻《谈话》精神,……要大力开展…活动,同‘法轮功’进行坚决斗争。”她还说:“我们同‘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重大的政治斗争,要深刻认识到这场政治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她指示各级各类学校在寒假开学后,大力开展同法轮功的斗争。13

1.以思想、信仰定罪,实施政治迫害

陈在教育系统延用江的迫害逻辑,将思想和信仰的差异上升到敌我矛盾的高度,并在教育领域通过强制手段推行仇恨宣传和精神控制。同时,利用江的灭绝政策剥夺修炼者的信仰权利。例如,99年8月陈通过中共教育部党组向各高校发出通知。通知中说,“要通过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进一步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的界限。”

99年8月12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京津地区部分高校负责人和教育部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如何继续在教育领域打压法轮功进行了座谈。陈至立出席并发言。陈至立称,打压法轮功关系到“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14

又例如,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2000年4月28日)教社政[2000]5号15明确提出:通过各种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以及师生员工中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继续在意识形态领域打压法轮功,强迫师生放弃法轮功修炼。

在这里提到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差异,实质上成了日后教育系统以至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的思想、理论依据。
1999年8月12日,在北京组织和举行教育界深入揭批“法轮功”座谈会上,任职教育部党组书记、教育部长陈至立说:“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同“法轮功”作斗争的认识。” 14

2. 迫害的广泛性

例如,陈在多次讲话中指令迫害要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12。在攻击和布置打压法轮功的同时,要求全国各地数百万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干部、教师学习江在教育系统的《谈话》,并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逐步统一到《谈话》精神上来。12

3. 迫害的长期性及对中国未来产生的影响

在讲话中,陈至立指出了迫害的长期性。下面的例证足以说明这一点:1999年12月6日,陈至立在教育部2000年年度工作会议上指示在教育系统“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继续抓好对‘法轮功’的斗争,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和发展教育战线特别是高等学校稳定的大好形势。”16

2002年9月11日,《中国教育报》第1版刊登陈至立讲话,要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刻认识与‘法轮功’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定不移地与‘法轮功’斗争到底”。17

2002年4月12日,陈至立通过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文件教社政[2002]3号,在部内发送,文件称:“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与‘法轮功’...的斗争,进一步认清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18

在陈至立的报告和讲话中,可以看到他们对法轮功的诋毁和迫害不仅仅体现在一、两代人身上。2001-2002学年度上期,乐山师范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安排的意见中,将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攻击法轮功的节目作为学习内容。在培养教师的师范院校进行仇恨宣传,受影响的将不仅仅是当代青少年。19

4. 花费大量教育资源用于迫害

从陈至立的讲话中,以及之后教育系统的具体实施中可以看到,大量的教育资源和人才(尤其是来自高等院校的)被用于迫害法轮功,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迫害的理论和思想基础)以及高科技领域(制作围堵法轮功真相信息的软件、网络监控等)。

1)将教育系统作为迫害的思想策源地

迫害法轮功过程中,教育系统耗费了大量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将教育系统作为迫害的思想策源地。在99年教委对高校的通知中提到“要充分发挥高校知识分子集中、学科门类齐全、理论与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在深入揭批‘法轮功’……、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起到突出的作用。”20

2002年1月7日教育部向各高校发出通知21(教政法〔2002〕1号)关于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谈到“深化教育系统新闻出版改革,加强对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多种媒体的统筹领导,正确引导教育新闻舆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稳定工作,深入开展与‘法轮功’…的斗争”。(教育部关于印发陈至立部长在2002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例如,2001年2月20日“复旦大学学生反邪教研究会”成立。复旦大学的六位博士导师、教授等参与攻击法轮功。22

将法轮功与自然科学相对立,称法轮功为“伪科学”、“封建迷信”。并通过推广自然科学普及(“科普”)等手段,攻击法轮功。例如,99年教委在发给全国各高校的通知中(8),谈到“进一步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划清科学与迷信的界限”,并以此为理论根据,在高校推广抹黑法轮功的宣传。例如,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部科技组的通知中写到,“活动目的:北外是以文学和艺术为主的大学,在大学里很少有科技类的活动举行。所以校学生会学习部借此机会,计划在北外的校内举办一系列跟科技有关的活动,……有助于抵制法轮功等……的侵入。”23这一活动包括,邀请科技馆人员讲座、图片展、组织学生到科技馆做志愿者、免费派发杂志等,投入大量资金。

2) 高科技网络监控封锁来自法轮功团体的信息

由于高等院校在高科技研究开发领域的特殊资源和条件,教育系统还利用高等院校,在网络监控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堵截来自法轮功团体和民间的不同声音,同时,使大量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参与到迫害之中。

a. 组织网络封堵

以陕西省为例,2003年10月9日,“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发出通知24(陕教工办[2003]49号),要求“各高等学校认真落实省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积极开展网上斗争,把开展网上斗争特别是做好网上封堵工作作为与‘法轮功’……斗争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校党委“切实加强对网上斗争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加大投入,学校领导尤其是主管领导要定期进行检查,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分析斗争形势,进行工作部署;各校610办公室要与学校网管部门通力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封堵工作;”

b. 动用大量资源、人力加强网络管理配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同时,上述文件24中还规定:“在各级学校加强校园网络及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和监控,并做到责任到人,把责任落实到管理者。要按照实名登记的要求,坚持上网人员登记制度,认真做好上网人员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要按照网络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存上网纪录,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天。要加强对校园网网上信息的监控工作,坚持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删除有害信息,严防校内人员尤其是‘法轮功’人员通过校园网和学校的计算机设备访问‘法轮功’网站,查阅、下载、上传反宣品及有关资料。”

同时,文件还要求各校“注意收集和及时上报网上斗争的有关情况,提供破案线索,并积极配合公安、安全部门追查访问‘法轮功’网站。特别是下载、上传反宣品等有关材料的‘法轮功’人员。”

c. 建立攻击法轮功的网站加强仇恨宣传,并煽动群众运动

文件规定:“……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网上斗争的意识,教育他们不登陆、访问‘法轮功’网站,号召他们积极参与网上斗争,主动检举揭发查看、下载、上传‘法轮功’信息的行为,在校园内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在师生员工中筑起一道抵御‘法轮功’网上攻势的防线。”

案例一:硕士、博士生和大学职员因在互联网上传递法轮功资料被判刑

驻香港的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五名硕士、博士生,和一名大学职员因在互联网上传递被禁止的法轮功精神团体的资料而在12月13日被判刑。清华大学微电子所96级硕士姚悦的刑期最长,高达12年。该信息中心说,来自上海的研究生王雪飞被判刑11年,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电子系硕士孟军被判刑10年,另一名清华博士生王欣被判刑9年。清华职工董延红被判刑5年。姚悦的丈夫,清华大学博士生刘文宇被判刑3年。

案例二:上明慧网而被非法抓捕

2002年8月20日,七位法轮功学员遭到合肥市郊区法院非法审判。他们分别是:李传峰(山东人、中国科技大学量子力学专业博士后,曾为中国量子力学领域做出贡献并获得中科院奖励)、赵刚(江西人、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专业博士生、中科大少年班毕业、曾在多家国际刊物发表论文)、李国峰(江西人、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硕士,2001年毕业后任安徽大学教师,曾在多家国际刊物发表论文)、薛霆霄(江苏人、中国科技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博士生,曾在多家国际刊物发表论文)、张进(合肥人、安徽建筑工业学院1998年本科毕业分配在安徽省轻工业设计院工作、后任安徽省新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左奇香(合肥人、大学专科毕业)、李阳(新疆人、在合肥市某旅行社工作)。七位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上明慧网而被非法抓捕的,这是他们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之后的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每一位大法弟子都明确指出:所有对他们的指控都是莫须有的、不成立的,他们从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犯罪的事;相反,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国家宪法允许的范围之内,他们是无罪的。他们的律师纷纷为他们做出了无罪辩护的发言。25

d. 加大投入,为网上封堵提供技术支持

文件24中还称,“各校在开展网络封堵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网络封堵技术的使用,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及时采用高技术手段或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开展有效的网上封堵工作。同时,有条件的高校还要加强对网络封堵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开发新的互联封堵软硬件技术,为全省开展网上斗争提供技术支持。”

(三). 教育系统的迫害是系统迫害的重要环节

 

几年来,陈立至等官员在教育系统推行的迫害不是孤立的,而是江泽民系统迫害的一个重要环节。之所以选择教育系统作为迫害、接受和煽动仇恨的主要对象,是因为教育系统的组织和青年学生的特点决定的。

1. 和其他系统协同参与迫害

这一点可以从教育系统及各校610办公室和各省市“610”办公室24、公安部和宣传系统的联系看出来。例如,2002年4月12日的上述文件,不但要在部内发送,要求整个教育部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对法轮功活动。而且还将此文件抄送给中央“610办公室”和公安部。成为教育部进一步迫害法轮功的官方文件。

1) 教育系统内部存在“610”

以陕西省为例,在教工办的通知(陕教工办[2003]49号)中,明确提到“各校610办公室要与学校网管部门通力配合,……”说明,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渗透到了每一个学校。

2) 教育系统与省市“610”办公室的联系

西安交通大学的党办消息(校刊524)中写到,“(陕西)省委610办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副秘书长,西安交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张迈曾介绍了国内外同‘法轮功’斗争的形势,肯定了我校几年来的工作,并对我校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1、继续加强校园社区管理,抓好‘五个纳入’工作;2、加大力度,进一步把校园网办成同‘法轮功’斗争的有力武器;3、进一步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力争三年内转化率达标;4、进一步加强反邪教理论研究,促进反邪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党办)” 26

3) 教育系统与宣传系统配合推出仇恨宣传

2001年2月1日,陈至立通过教育部下达指示,要求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攻击法轮功为目的的“校园拒绝邪教”活动21;并连续数天在中国教育报网络版首页刊登各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致使各地教育单位对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的各种造谣、攻击和迫害掀起了新一轮高潮。

2.利用教育系统的特点搞精神控制、推行迫害

与中国历次政治运动的做法(如“文革”等就是首先鼓动在校学生参与)一样:江泽民通过陈至立选择教育系统的学生作为发动群众运动,进行信仰迫害的首选对象。他们利用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世界观尚未形成,思想单纯、缺乏辨别能力等特点对其进行精神控制,同时在教育和其他领域推广迫害。由于教育在组织形式上的特点,仇恨宣传在青年学生中便于推广,煽动仇恨的活动也便于组织。往往一个“通知”下来,就会有成千、百万的学生参与其中;例如,“自焚”骗局后,2001年2月1日,由陈至立为首的国家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通知(教党[2001]1号)21,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共青团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校广泛开展反对法轮功的活动。

2001年2月6日一天的时间里,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等煽动和直接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开展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报道中称,当天全国各地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共有800多万青少年直接参与。报道中说:“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江西、贵州、福建、内蒙古等地青少年纷纷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通过开辟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反‘法轮功’宣传教育活动,……”27

另外,通过各种方式操控学生将在学校接受的仇恨宣传推向家庭和社会2829。如:北京市少工委与市教委在西城区实验二小举行了“校园拒绝邪教”现场会,同时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了与爸爸妈妈共同抵制法轮功的签名活动。市少工委并要求全市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填写《北京市少先队员家庭成员练习法轮功情况调查表》。2001年2月,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1500多个所谓“青年文明社区”广泛开展了攻击法轮功的所谓“文明公约签约”活动。在青少年学生的带动下,1200多万社区居民在公约上签名,保证“不信”、不传”并“抵制”。27

在高等院校,大学生、高等院校中的教师(授)、专家、学者等思想活跃、可以通过更为广泛的方式获得信息,是中国历次运动的思想策源地(如“五四”运动,“文革”、“六四”等),所以为了防止知识阶层了解真相并觉悟,高校系统也成为仇恨宣传、精神控制和推广迫害的重点对象。大专院校在教委的直接指挥下,推出仇恨宣传、教唆和煽动学生参与迫害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制作校园网站的反法轮功专栏30;北京外国语大学将攻击法轮功的广告牌安插在校园的要道两边,还以“校园拒绝邪教”为名召开“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31


北京外国语大学将攻击法轮功的广告牌安插
在校园的 要道上(31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校园拒绝邪教” 为名,
召开 “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31

西北工业大学华南师大举办反法轮功的漫画展、兰州大学举办攻击法轮功的征文32等等。(详情请见教育报告第二部分内容)

3.具体迫害手段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一脉相承

2002年4月12日的文件称,“对还未转化及曾被处理过的‘法轮功’人员,各学校暂不要安排其直接从事教育工作,并要安排专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防止其继续从事‘法轮功’…”,“通过主题团日、队会、班会、法制讲座、科普竞赛、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中、小学生认识‘法轮功’的……本质”,“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利用与‘法轮功’…斗争的典型事例和…挂图、录像和光盘等…,广泛在中、小学校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揭露和控诉‘法轮功’…。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请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我部。”17之后,各地开展的“百万签名”、“校园拒绝邪教”等活动就是来源于以陈至立为首的教育系统决策层的部署。33

二、剥夺法轮功修炼者本人及亲属、法轮功支持者受教育的权利

自99年开始,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等章程中,出现了“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报考”、不能“被录取”等规定。有的章程中规定“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的不予录取和接收”34等政策;有的章程中把对法轮功的态度作为能否招收、录取的条件,如华东师范大学在2003年研究生入学简章中把“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作为衡量能否入学的条件。由此可见,即使未修炼法轮功的学生,如果同情和支持法轮功,都将失去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简章都是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通知制定的。由此可以得出,剥夺法轮功修炼者本人及亲属、法轮功支持者受教育的权利的决定是来自教育部。下面仅就几个典型的例子加以论述。

(一). 中等专业学校入学

案例一:文山州2003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将法轮功学员排斥在外

在“文山州二○○三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35中,明确规定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学生不能报考该中等专科学校。

(二).普通高等院校

案例二: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招生条件36的第六条(3)中规定,“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的行为。”

(三).高等院校研究生院

案例三: 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将对法轮功的态度列入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例

“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办法”37中称“接教育部紧急通知,”其中复试要求的第三条“提供材料”部分一项规定:填写“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格”。“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并说明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和认识。此表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案例四:海洋所2003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要求考生必须认同打压法轮功的政策,并用官方的理由为打压辩护

海洋所按学科分别对参加200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的考生进行复试,对复试的考生进行了口试,口试以面谈为主,通过复试专家与学生的对话,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对问题的理解能力以及思考反应能力,要求考生必须就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必要性论题表明自己的观点并阐述自己的认识。38不但强迫学生认同打压法轮功,而且还强迫学生按照官方的理由为打压法轮功进行辩护。

(四).特殊院校录取政策

1.艺术类院系

案例五: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2002年艺术类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39中明确规定“法轮功练习者”不能报考。

2.军事院校

案例六:国防生录取条款中的株连政策<

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2001年5月31日下达“关于做好2001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17号)”40中第五条规定,参加过“法轮功”、“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的“不予录取和接收”。这条规定不但剥夺了修炼法轮功的学生的入学权利,还采取株连手法,剥夺法轮功修炼者亲人的入学权利。

案例七:支持、同情法轮功的同样无法入学

2003年9月26日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的“报考空军飞行学员自荐条件”41明确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其中第7条规定:本人练过“法轮功”及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不清者。这一规定意味着,即使本人不修炼法轮功,但是对法轮功持支持或同情态度,也同样不可以报考空军飞行员。

3. 师范院校

案例八:福建师范大学的推荐保送政策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42的第一条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拥护中国……的领导,……;没有参加法轮功等……”。

三、在大中小学校推行仇恨宣传和精神控制

陈至立为首的教育系统官员在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同时,也将仇恨宣传推向教育领域。大搞精神控制,并胁迫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参与迫害。

(一).在全国各校系统地组织、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

2001年2月1日,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教党[2001]1号) 2133,通知中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攻击法轮功的签名活动,通知下达之后,全国教育系统首先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以“反邪教”为名,以利诱、欺骗、强迫、威胁等手段让学生们签名,反对法轮功;然后通过媒体报道系统地向高校和全社会推广及实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例如,2001年2月光明日报密集报道各校反法轮功运动,如43444546;然后将“百万人签名”带到联合国,以向国际社会证明这场镇压的“民意”支持,再将得到的少数政府或团体的认同“返销”回中国以证明“国际社会”的支持。孩子们在无知中受害并被镇压者充当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从2001年2月初,在寒假结束之后,全国各地各类学校便全面开始了这项“签名”运动。

案例一:学生在压力下违心地签名

一个叫屈明君的八岁小学生说:“前天学校老师通知,叫小学生统统签名反对法轮功。当时我内心说:我坚决不签名,看有机会就跑掉。可是班主任总是站在我的跟前,我也不敢走,最後还是得签名。”47在学校的高压下,孩子们怎敢不签呢?!

案例二:威胁、利诱迫使学生签名

2001年5月23日《明慧网》在大陆综合消息题为“如此百万签名”一文中报道了一位家长目击学校强迫学生签名的过程:48

“我儿子小宝今年8岁,上小学二年级。2001年春季开学第一天,小宝所在小学教培中心的非法要求下进行了反对法轮功的签名活动。課间操时间该校所谓的‘揭批法轮功’发言刚开始,我来到学校操场,目睹了当时的签名全过程。

“当时三台摄像机在不同角度进行拍摄,该校肖书记首先发言揭批之余要求各班主任看好本班学生,必须一个一个签名。在教师代表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代表发言后签名开始。首先,教师签名,然后,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一个一个开始签名。

……也许我的出现使小宝坚定了信心,由于他不签名,班主任郭老师连拉带拽,逼小宝签名,小宝一边流泪一边坚定攥着小手说不签名。……事后,由于小宝是该校唯一不签名的学生。学校把他的情况向教培中心作了汇报。并多次找小宝谈话,威逼利诱。不让小宝入队,不让评班干部及三好学生等。小宝说前几天课间操时间肖书记问他:签字吧!签了字让你戴红领巾。小宝说:想戴红领巾,但不能签名!”

案例三:不签名将被开除学籍

据《新生网》2001年5月5日报道:成都中医药大学已发出通知,强制每个学生在反法轮功的横幅上签名,否则将开除学籍。与此同时,在校内大搞文革式的攻击法轮功与法轮功创始人的“大字报”“横幅”及“宣传品。”49

(二).对法轮功的攻击被编进学生教材及各级考题(包括高考题)中

陈至立为首的国家教委通过教育系统的相关部门将攻击法轮功的材料编入中小学教材,以学生的考分和升学前途相威胁,并将攻击法轮功的材料编入各级考题中(包括高考及研究生入学考题中),逼迫学生就范。

在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基[2002]180号)《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50中要求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

“要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结合时事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以‘法轮功’……为反面教材,对中小学生进行反邪教教育......。为配合中小学开展反邪教教育,省教研室已结合我省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组织编写了反邪教教育的有关宣传学习资料,供各地选用。”50

案例四:攻击法轮功的内容编入中小学教材

有关部门向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一本由徐锡安主编、北京出版社(非出版教材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校园拒绝邪教》,该书没有任何教育内容,完全是重复媒体的宣传。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
第八条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二十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必须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一条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选用经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其授权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科书。非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使用。

类似的教材还有很多,例如:《初中同步测控优化设计》丛书之一《初中政治二年级(上)》,歪曲法轮功、攻击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文字达数万字。在《2002年中考政治开卷考试必备资料一本全》第191页之“热点话题” 中,将关于法轮功的完全违反事实的陈述作为正确答案。51

案例五:含攻击法轮功内容的各类试题

1).200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试题及解答52(据报道,2001年全国报研人数首次突破50万大关)第二题(选择题)的第18和22小题。考题和答案歪曲法轮功学员思想、举止异常且危险。

2).高考综合模拟试题
《学科教育网》刊登的各类高考模拟试题中,攻击法轮功的内容比比皆是。
例:2003年高考文科综合模拟试题中将“插播事件”作为考题,让学生按照官方的“说法”给该事件定性。53

3).2001高考模拟历史试题中,重复官方对法轮功的攻击。54

4).浙江省余姚市2002年小学语文毕业测试卷(笔试部分)55

案例六:黑龙江初中女生拒绝答污蔑法轮功的政治考题被捕

据大纪元2003年2月1日报导56: 17周岁的王琳,家住黑龙江省绥棱县马场。2002年7月份,王琳参加了黑龙江省初中升高中的统一考试,在政治卷中,有一道污蔑法轮功的试题,王琳写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遭到绥棱县政法委、公安局、绥棱县教委等部门的迫害,被迫流离在外,其父母遭到「610」的毒打。

据明慧网近日报导,2003年5月份,王琳在哈尔滨打工,被非法抓捕拘押在绥棱县至今。绥棱县「610」头目说:先关押一段时间,等到王琳够岁数了再判。家人希望各界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位不幸的少女早日获释,避免悲剧重演。57

案例七: 攻击法轮功的内容编入师范学院的教材,以影响未来的师资

乐山师范学院2001-2002学年度上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安排的意见19。在“专题教育教学时间”注明“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安排2课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反对“法轮功”的相关文件、资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科学文明思想。”主要学习参考资料包括,“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四川日报2001年1月31日)、新华社评论员文章、宣传部网页时事与理论园地:攻击法轮功的专栏。

(三).强迫学生看攻击法轮功电影

《明慧网》2003年9月11日 报道58:四川省南江县长赤镇不法人员强迫长赤小学全体学生观看攻击法轮功的电影,在观看的整个过程中,每个出口处都有人把守着,要求学生不愿看也不许出去。有一个小学生因走出门外被看守者拧耳朵、打脸,吓哭了。回校后,还要求全体学生写观后感。

《明慧网》2002年12月28日在题为“大连金州区教委欺骗各单位、中小学生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影” 一文中报道59说:最近大连金州区教委组织各单位、中小学生观看诬蔑法轮功的电影,有的单位职工与中小学生根本就没有预先接到通知,等到观看时才知道是被骗来的。有许多人不平的说:“如果要知道就不来了,还向每人要了许多钱。”

江苏常州教育局按照市委宣传部和市委610办公室的指示,分配指标给下属各个学校名额观看反法轮功音乐剧《非常母女》。各单位交款取票,且必须“准时前往观看,不得缺席。”并注明分配的票数只能增加不得减少。60

(四)、校园内的仇恨宣传

2001年2月1日,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通知》 (教党[2001]1号) 21中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校园拒绝邪教’签名倡议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科普竞赛、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加大校园广播、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和校报校刊、宣传栏以及各种刊物的宣传力度,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案例八: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以举办“知识竞赛”61为名给大学生灌输反法轮功思想。

案例九:在大学的官方网站设立反法轮功专栏

2001年2月,清华大学学生网站推出反“法轮功”专栏,新华社报道62说:“清华大学团委带领同学们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利用新媒体来开展……批判。此网站栏目的主持人王居野是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图片显示西北工业大学的反法轮功专栏63

案例十:利用不知情学生去“转化”法轮功修炼者 64 

2002年7月15日,重庆大学“三下乡”服务团在云南、四川、重庆的巴南、丰都、巫山、合川等地农村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活动。他们把反对 “法轮功”的挂图、印刷品等送到了村头,并向农民群众进行宣讲。65

四、用“教育和文化交流”、“传播中国文化”的名义将仇恨宣传推向海外

由于迫害本身的非法性以及国际社会的抵制,由陈至立领导的教育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由公开渐渐转入隐蔽、形式上也更具欺骗性。但是迫害并没有停止,而且逐渐通过外交渠道将迫害推向海外,以“文化、教育交流”等形式进行宣传渗透。2002年7月3日至4日,教育部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主管外事工作的官员和外事处处长,部属高等学校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和外事处长,驻部分国家使(领)馆教育参赞,以及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近300人,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强调拓展世界眼光,开创新的局面”的讲话。讲话中透露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在打压法轮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陈至立在全国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拓展世界眼光,开创新的局面。”66

(一). 通过赞助海外中文学校、教育交流等方式渗透

包括哪些大量的工作呢?以中方驻美国的外交机构为例,通过和美方交换学生,向中文学校赠送教材,拉拢中文学校教师等手段,驻美使领馆将迫害推向美国社会。杨洁篪在中国驻美使馆为美国中文学校教师举行新年联欢会上称,华人华侨已经创办了近六百所中文学校。不少中文学校已成为华人社区的文化活动中心,……,传播中华文化,清除法轮功 ……做出了积极贡献,”“值得高度赞扬。”报道中还说,“三百多位华盛顿地区、马里兰、弗吉尼亚、特拉华州的中文学校教师出席了招待会。中国驻美使馆还向中文学校赠送了中文教材。”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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