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敏转自中国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 信 人: | 牛永成 | 来信日期: | 2016-04-26 17:12:14 | 信件编号: | KEL160426y25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今天投诉库尔勒市工商局新城工商所不作为。 2015年本人在库尔勒神州汽车城启辰青丰东风日产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启辰T70越野汽车一辆。车价款119800元,本人通过4S店贷款47960元。没有想到该4S店各个环节都存在猫腻,坑害消费者。该4S店收取定金和车款后,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强行索要各种与购车无关的费用。否则,定金不退,不允许提车,为此本人损失近2万元。启辰青丰东风日产销售有限公司违法收取的费用主要有以下: 1、将运费2000元加入车价,119800元实际含运费2000元,4S店签订合同时未告知我; 2、强迫我在4S店装修,收取装修费5000元,合同约定是免费赠送; 3、违法收取贷款手续费2396元; 4、违法收取保险押金3000元,强迫我必须在该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否则保险押金不退; 5、欺骗我,4S店计算的贷款数额与实际需要贷款的数额不符,多贷款1770元,进入4S店账户,拒绝退还我。 启辰青丰库尔勒东风日产销售有限公司的以上行为行为是典型的商业欺诈,侵犯本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本人2016年3月底通过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库尔勒市工商局新城工商所工商干部李鑫、李俊城与本人联系。本人将相关合同、票据等证据全部提交给他们,怀着对国家工商部门的信赖,满怀信心地希望他们依法秉公处理该投诉。可是,令人失望的是快一个月过去了,他们既不立案,也不主动组织双方调解,也不答复本人处理意见。每次给他们打电话他们以工作忙为由推脱,或者干脆不接电话。4S店迫于压力,将手续费2396元和贷款保险押金3000元退还本人,其他费用一分钱没有退。我打电话询问处理结果时,新城工商所的干部李鑫有时在电话中搪塞我说已经处理完毕,其他的无法处理。说完就将电话挂了,也没有书面的处理意见。更为可笑的是,李鑫作为工商执法干部,竟然不懂自己业务法律,李鑫提出让本人为她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依据,我认为法律依据提供了他们会秉公执法,没有想到他们一直在踢皮球,忽悠我。没有办法,本人和新城工商所的张所长、玉山江副所长联系,希望他们能安排和督促李鑫、李俊成快速依法处理我的投诉。没有想到,这两位所长大人接了一次电话后,再不接我的电话,还将我的电话设置,无法打进去。 作为国家工商部门,作为国家工商干部,接到消费者投诉竟然视为儿戏,麻木不仁。启辰青丰东风日产销售有限公司侵害的消费者不止我一个,我只是其中一员。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新城工商所对消费者的投诉置之不理,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本人希望市长大人在百忙中关注我的投诉请求。责成库尔勒市工商局新城工商所作为,履行职责,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投诉请求是,除了已经退还的费用外,启辰青丰东风日产销售有限公司退还我其余费用。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