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峻、张华转自中国网
截止到2017年上半年,已有超过20名副部及副部级以上的全国担任党政军要职的党员干部因为严重违纪被查处并被立案侦查。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将近五年的时间里,党中央领导下的反腐倡廉伟大战斗不断取得硕果的基础上,在党的十九大就要召开的前夕,我们党再一次向世人宣告:中国共产党对腐败和腐败分子始终是苍蝇老虎一起打、时刻坚持零容忍。清正廉洁是党的立身之本,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最有利于党自身的组织纪律建设,更深刻体现了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反腐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开花将是未来一个时期内推进和巩固反腐倡廉成果的主要举措。
首先,近期许多从高官到小官们的落马,体现了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态化和全面深化。中国共产党是“两个先锋队”,是“三个代表”,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腐败却是个别人权力自肥的游戏,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党同各种腐败现象势必水火不相容,只有清正廉洁才是党的正途,也是能永葆生机的必然之途,所以反腐之“必须”之处就在此。党中央反腐倡廉是坚定不移的,是强调力度要持久,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更不能只在“关键时刻”、“敏感阶段”抓一抓、查一查,要始终坚定反腐的信念,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时时刻刻绷紧这根弦,绝不给“蚁穴”溃堤之机。仅在过去一年的时间中,就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等重拳出击的党纪党规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纲领性文件和战略性指导思想不断推出,这不仅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坚定决心,更体现了我们党在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方略上的高超的战略部署和过人的政治智慧。
其次,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至今取得的反腐硕果再次证明,党中央领导下的反腐倡廉没有盲点和死角,反腐实现了全面覆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在于彻底覆盖、全面落实,不仅是对腐败官员的惩戒,更是广大党员的全面警示。以往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等反腐败的制度努力,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从反腐的制度化努力来看,仍然具有非常态化、非制度化、危机应对的特性。一方面这些举措不易阻断腐败的重新滋生和卷土重来,另外一方面,因此没有把从严治党制度化,反而使一些社会公众不完全理解党纪党风的严肃性和一贯性,有的人产生了党纪与国法谁在前谁在后的、本不该有的疑问;这也无疑妨碍了在坚持党的领导下深入广泛全面地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进程。这既助长了社会风气对权力的迷信与盲从,又不利于树立党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坚持司法审判的公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有没有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而党员干部队伍领导水平行不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关键在于有没有铁的纪律来严格要求,确保每一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为党的事业考虑,永远不忘初心,坚守自己的信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
最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伟大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是对所有的党员干部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没有人在党纪和国法面前可以搞特殊化,可以讲政治资本,可以摆“政治明星”的架子。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来对薄熙来、刘志军、苏荣、令计划、周永康等一系列举世瞩目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和仅在2017年上半年就有王喜斌、项俊波、孙政才等担任军政金融领域要职的重要官员接受组织调查可以看出,在对党中央彻底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彻底负责方面,容不得任何人麻痹大意、监守自盗。
要巩固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功,要让人民群众实现幸福美满中国梦,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只有靠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把党规党纪不断明确、不断强调、始终放在约束党员干部权力的首位,才能断绝腐败滋生的渠道,确保党的执政能力永远不受侵害。
总之,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我们拥有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从严治党等这些制度优势,从而保证了我们始终拥有队伍优势和人才优势。腐败问题之所以严重,从表面上看,是某些党员干部为了一己私利以权谋私的个人行为,但是其最大、最本质的危害在于,这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忽视,和没有把党纪党规真正当成个人行为准则和对每一个共产党员严格要求的忽视。
因此,腐败的危害在于对制度的侵蚀,使制度变得虚弱甚至形同虚设。要消除腐败,就要把制度落实、把党纪党规全面彻底地贯彻下去,时刻从坚持与维护党的领导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落实,而把个人的利益和主张放置在重要性排序的序列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