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秀芬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月14日访问美国前夕,中共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浙江省杭州市异见人士朱虞夫,判囚7年和剥夺政治权利3年。这是中共当局又一次以言论入罪、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 (博讯 boxun.com)
去年2月,中国网民和维权人士受北非突尼斯“茉莉花革命”和埃及人民成功推翻独裁政权的激励,自发在网上呼吁发起“茉莉花行动”,在网上撰文评论,纷纷遭到中共当局的迫害。浙江省杭州市异见人士朱虞夫,一直致力中国民主人权工作,长期被当局监控,甚至在黑狱渡日。朱虞夫出狱后继续进行维权运动,去年4月,他写诗呼吁公众参加“茉莉花”散步,被当局逮捕。警方在朱虞夫在家中抄走两台电脑,随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今年1月31日开庭审讯,罪名为在网站上发表诗文支持“茉莉花革命”;延至2月10日宣判。朱虞夫当庭表示会上诉。
中国社会民主党坚决支持朱虞夫据理力争,希望法庭基于公民有权行使中国《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裁定他上诉得直。
自去年2月至今,在中国大陆超过20人因支持“茉莉花革命”,被刑事拘留及判刑、数十人被抄家、近200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数维权人士和网民被监控。
近两个因支持“茉莉花革命”而被重判的异见人士,还有前八九学运领袖陈卫(2011年12月23日被判刑9年)、贵州贵阳民运人士陈西(2011年12月26日被判刑10年)和湖北武汉维权人士李铁(2012年1月18日被判刑10年)等,他们都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行使所有中国公民应该享有的言论和出版权利,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拘捕及判刑,是中共当局公然违反《宪法》的规定。
正当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美国之际,中国社会民主当强烈要求:
立即释放朱虞夫、陈卫、陈西、李铁、杨秋雨、魏强、丁予及其它被以言入罪的异见及维权人士!
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