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辉转自苦劳网
一名在台資工廠工作的大陸員工,因為和台灣幹部談判工作傷害賠償事宜,意見不合,竟持刀殺害台灣幹部,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傷。這起東莞台商重大傷亡事件,引發台灣各界關注。許多人為受害台商,因賠償金歧見,遭此橫禍深感欷歔。因為他已經遵循中國法令,給予外來移工投保,並按照工殤給付事件進入法庭調停。然而,整個事件裡,卻透露出中國在亟欲脫離「世界工廠」時,面臨「移工」(或稱農民工)與「工殤」問題的矛盾與困境。
為吸引外資與增加外匯,廉價的勞動成本吸引全球資本家到中國投資。為尋求出路,台灣勞力密集、加工出口產業,在中國廉價勞動成本、外銷退稅等獎勵措施下,紛紛湧向最早開放勞力密集、加工出口區的珠江三角洲東莞、深圳等地。估計每年約有一.三億農村的移工蜂擁到各都市、沿海地區,尋求工作機會。
移工是生活在城鎮和農村之間的邊緣人,具有流動性強的特性。然而,在以戶籍為標準的二元保險制度下,中國讓占勞動人口絕大多數農民工,被摒棄在城市社會保險之外。於是在一面倒向企業,漠視農民工社會保險下,多省陸續發生職業傷害或死亡事件,造成家庭與社會的悲劇。根據中國社科院所發表的工殤資料估計,一年工安事故的損失,大約抵銷了中國全年六%的GDP成長。
早在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前,中國便依照不同產業結構、資方與勞方屬性、工作與職場類型,設計不同的工業傷害保障制度,例如:上海綜合社會保險率先納入農民工,並加入農民工亟需的工傷、醫療及養老保險。大西部的成都除採用上海綜合保險外,並銜接基本養老保險。至於深圳則是降低農民工的參保成本,實施相對應繳費及享受較低的社會保險,二○○五年起,將原先「五險合一」的綑綁繳納模式改為「拆綁」,讓深圳移工在養老、醫療及工殤的加保率提升近三成。
儘管中國積極要化解勞資對立所造成的矛盾,但是目前這些保險制度仍無法解決農民工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反倒是,這些保險制度,對業者而言,卻是投資中國另一項勞動成本支出。
在台灣,工殤災害事件也屢有所聞,根據勞工保險局網站資料顯示,去年度申請職業傷害、醫療、殘廢與死亡案件約有五萬件。給付金額新台幣六十億左右,即將到來的暑假是勞工意外頻傳的季節,主要是因為許多大專青年,利用暑假期間到工廠實習或到業界工讀,部分業者對於剛在適用階段、實習或工讀勞工並沒有給予勞工保險。因此,每遇到勞動工作傷害時,業者常以推、拖、或庭外和解等作法來規避問題,讓工殤問題在賠償認定上引發相當大的紛爭。
此不幸事件,在後續賠償問題上也凸顯台灣與中國在社會保險制度的盲點。首先,目前的法令,並沒有對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進行人身安全的任何的協議與保障,過去投審會曾在針對兩岸投資保障協定進行討論。然而,在江陳會的協議裡、或國人所關切的ECFA裡,攸關台商赴中國投資權益的保障協定,卻是不見蹤跡。許多台商為節省支出,在投資中國後紛紛取消原有在台灣的勞保,此個案加害者為外省來的移工,根本無力償還與賠償。
現在,台商家屬唯一可以獲得救助的僅剩下勞保死亡給付。如果受害者仍具勞保身分,以最低薪資來投保,預計可以獲得七十多萬元勞保給付。因此,在台商投資保障協定尚未簽署前,台商應該恢復或持續向在台灣的職業相關工會進行投保,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作者為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