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海鹏转自博讯网
7月14日上午,河南“农妇追凶17年”一案,由周口市中级法院在项城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出庭受审的,是该案中最后抓获的两名被告人齐好记、齐扩军。截至澎湃新闻发稿时,庭审刚刚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2016年9月,该院对齐好记、齐扩军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人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和有期徒刑15年。此后,李桂英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及两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2017年1月,河南省高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撤销周口市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该院重审。
此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是被害人之一的李桂英,今天一大早就赶到法院,出庭庭审。
19年前的李桂英,是村里管计划生育的妇女主任。1998年1月30日,她与村民齐学山发生口角。当时,她的丈夫齐元德和本村另外4位村民卷入冲突,造成血案。冲突中,齐元德失血休克,抢救无效死亡,李桂英的伤情构成轻伤。
案发后,嫌犯齐学山、齐金山、齐保山、齐扩军、齐好记逃逸。此后,齐元德的妻子李桂英遍访多省,17年里坚持寻找凶手。截至2015年底,涉案的5名嫌犯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3人被判有期徒刑或死缓,判决已生效。最后抓获的齐好记、齐扩军成为此次庭审的两名被告人。
在1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及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均发表意见,并进行了辩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齐好记、齐扩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的相关指控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形成证据链条,故意伤人罪属定性错误。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桂英及其代理人认为,此案系共同犯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判处两人死刑。
7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赔偿要求,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父母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医费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02087元。
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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