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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公民运动观察:广东工运人士刘少明判刑4年半

2017年07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25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锡锋转自博讯网
积极参与工人运动的维权人士刘少明,被拘留两年多后,7月7日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刑4年半。

香港电台报道说,现年60岁的刘少明,一直关注珠三角劳工事务,协助工人维权。2015年5月从家中被带走后,先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刑事拘留,至去年4月改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至今近15个月才判刑。

刘少明曾是江西钢铁厂工人,1989年5月底,他前往北京加入“北京工人联合自治会”,声援在天安门广场的学生,六四后被判刑1年。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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