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华转自《参与》 作者:冯正虎
2017年6月29日上午9:30许,一阵门铃声,打开门一看,杨浦公安局刑警卞昕、管春华又来登门传唤,冯正虎与他们已近一年未见,第42张刑事传唤证的日期是2016年7月8日。
所谓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案件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刑事假案。2012年5月为了掩盖长期非法拘禁冯正虎的罪恶,炮制了这起假案,用一个极其简单而荒唐的案由频繁折磨冯正虎,威胁冯正虎的家人,企图让冯正虎蒙受冤狱。
折腾五年多,43次刑事传唤,其中23张传唤通知书是适用法律错误,抄家扣押与本案无关的私人财物,连续6次(每次半年)冻结了冯正虎2个支付宝账号、8个银行账号。
事实上,冯正虎根本没有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上海天伦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合作编辑出版一本电子书《上海日资企业要览(2001年)》,致使主编冯正虎遭受三年冤狱及10万元罚金。冯正虎不服枉法裁判,但尊重法律,按照法院的缴款约定,每月如数缴纳罚金,从未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终止了“冯正虎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这个荒唐的刑事假案。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侵犯财产权:……(四)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冯正虎已经依法向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及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也接收了冯正虎提出的控告。而且,2016年7月冯正虎用邮局汇款方式主动向法院一次性缴清罚款余额(73600元),但法院拒收退款,冯正虎再次汇款,往来三次持续九个月,可谓世界奇观,冯正虎是中国执行法院判决的最好模范。法院不愿与公安同流合污,与制造假案者撇清关系。
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这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法律认定,承办该刑事假案的刑警卞昕、管春华及幕后指使人已涉嫌违法犯罪。
无知无畏,胆大妄为。法律对这些警察来说算个屁,领导的话是圣旨。今天,不知哪位领导,又把他们当枪使,让他们出具第43张刑事传唤证:兹传唤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犯罪嫌疑人冯正虎于2017年6月29日10时到五角场派出所接收讯问,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可以依法拘传。
这些真正涉嫌违法犯罪的警察,有权就可以任性,拿一张传唤证,就可以强制传唤一个明知无犯罪事实的公民。这是依法治国吗?十足的以警治国,法律被践踏得毫无尊严。冯正虎当然坚决反对,不服从传唤,告知警察:除非你们拿手铐来,把我强制传唤到派出所,否则绝不配合你们的违法行为。
双方僵持许久,最后在冯正虎居住小区看门的五角场派出所警察严泓峻拿来一副手铐将冯正虎双手拷上,并押上警车。此时,严泓峻已违法,他执法时衣着便服、没有任何警察执法的标识、又不是该案的承办人,没有拘传证,就对冯正虎使用手铐强制其到派出所接受讯问,这个拘传行为是违法的。这位警察是派出所里的闲人,连行政传唤与刑事传唤都搞不清楚,就在一边起哄添乱。
让冯正虎戴上手铐,是警察违法犯罪的记录,是警察张扬有权任性的罪恶;是冯正虎不服从违法传唤的记录,是冯正虎坚守法律与做人尊严的荣耀。冯正虎真愿意高举戴着手铐的双手从小区一直走到五角场派出所,冯正虎不觉得羞耻,这是国家的耻辱。互联网时代的民众不再愚昧,个个心知肚明,谁是罪犯?谁是英雄?
到了派出所,冯正虎与卞昕、管春华聊天聊地,就是不聊这个假案,简单明了的情况不需要反复聊43次。彼此清楚,谁又要利用这个假案的传唤来限制冯正虎人身自由,不让冯正虎与他人见面或报复一下?但这个做法伤害了冯正虎,同时也伤害这两位刑警,让他们在不久的将来被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做牺牲品。
今天中午11:30,有一位日本人约定来冯正虎处拜访并一起就餐。冯正虎不认识这位日本女子,是前天她的来电告诉:她在冯正虎成田机场抗争回国时曾探望过,现在顺道想去拜访冯正虎。冯正虎对曾经在成田机场时期给予帮助或鼓励的任何人特别亲切与感恩,欢迎她的来访。冯正虎的手机、电话都是被监听的,谈话不保密,有关部门不喜欢冯正虎与谁见面一定有办法阻挠。
不过一件小事又让谁搞得那么复杂。冯正虎至今还搞不清楚他要见的日本人是谁?见面不见面都不重要,现在不见将来见都随意。国保部门若不放心,可以打一个电话“友情提醒”,或许冯正虎也会暂时放弃约会。何必大动干戈,又来一个违法的刑事传唤。或许,要见冯正虎的日本人有点背景,来头大,不敢碰,只好欺负一介草民冯正虎。或许是,国保圈子里有人捣乱,见冯正虎最近太平不顺眼,唯恐天下不乱。
中午,冯正虎在派出所享受免费午餐。午休时间一过,冯正虎催促承办警察上班,隔着询问室的铁门高呼找人,拍打铁窗门,不锈钢制作的空心铁窗门发出来的声音非常响亮。承办警察在楼上,不来面对冯正虎,冯正虎就不断高呼拍打,让派出所里人人皆知。警察不把派出所当一回事,随意关押人,冯正虎何必太认真,是游戏,大家一起玩。
承办警察不来面对冯正虎,是在找人要对今天传唤冯正虎的事予以负责。直至下午16:00多,卞昕、管春华与市公安局老高一起下楼,请冯正虎出询问室在派出所食堂里谈话。老高说,他不清楚今天的传唤,听到这个事,就赶来处理。冯正虎要求他调查一下,谁又在瞎搞?用这个假案的传唤方式伤害冯正虎,也伤害卞昕、管春华。老高答应去查一下。
老高问冯正虎:你为什么参与关于刘晓波的签名?冯正虎解释道:“刘晓波已经到了肝癌晚期,呼吁让他自由,出国治疗,若这样的呼吁签名,我都不签,那我不是人了,没有一点道义感,以后我出事谁来为我呼吁。不过,我仅此呼呼签名而已,其他什么事也无能力做。”
冯正虎与老高谈了一会儿,都是与本案无关的话题。若在询问室里,冯正虎肯定不与老高谈话,只要用“与本案无关”一句话回绝。下午16:30许,传唤结束,冯正虎在传唤证的离开时间上签名,但不按手印。管春华问:“是否做一个笔录?”冯正虎回答:“你说有必要吗?都是假的,何必认真。你们回去,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反正你们的领导也知道是假的。”
卞昕、管春华开车送冯正虎回家。
冯正虎
2017年6月30日
附图:冯正虎的第43张刑事传唤证(沪公杨刑传唤字【2017】00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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