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华转自《参与》 作者:辛云
参与获悉,2017年6月15日,709被抓江天勇律师的代理律师陈进学、张磊两位律师到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江天勇被拒,看守所曾副所长答复称江天勇已委托了两位官方律师。而王全璋的老父和半身瘫痪的母亲以及妻子李文足将于6月16日继续到最高检察院控告。
陈进学律师:(江天勇案进展:律师会见被拒绝,长沙市第一看守所称江天勇已委托两位律师)2017年6月15日早上,我和张磊律师去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被颠覆国家政权罪案的江天勇,该看守所曾副所长答复称江天勇已委托了两位律师(具体律师姓名要我们去问办案单位),现在不能确认我和张磊律师的辩护人身份,另会见也需办案单位同意。曾副所长接收了张磊律师写给江天勇的信,曾副所长看信时我感觉他的手在抖。我和张磊律师每人给江天勇存钱两百,看守所工作人员称江天勇案特殊,坚决不给收据。
你好。
没有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交流。
我已经接受你父亲的委托,担任你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追诉一案你的辩护人。
这些年来,我们一共没有见过几次,但当我还是一个维权律师群体的旁观者的时候,就听闻过你的事迹、你的追求、担当和付出。在你失去自由之前的一个月左右,你到长沙来看望谢阳律师的妻女,我们偶然机会见面吃饭,期间大家谈起这两年维权律师之间见面总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会谈起的话题“如果我进去了委托谁谁为我辩护”,你说你若进去了委托我做你的律师,我当时并不认为、也不希望你真有这个需要,但也点头说好答应了你。
后来你真的“进去了”,陈进学律师和覃臣寿律师担任了你的辩护人,他们做了很多工作。现在覃臣寿律师年度考核被卡,不方便再继续为你辩护,你家属找我,我义不容辞。
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律师会见需要办案单位批准,但是没有规定通信需要办案单位批准,所以我将要求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将此信转交你,如果我两周之内没有收到你的复信,我将控告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及相关机构侵犯我们之间的通信权利。
我的辩护工作现在开始。
张磊律师
2017年6月15日
附:回信地址
听闻这些消息,我们异常愤怒!官派律师成为 709案“标配”,早前李和平案,谢阳案莫不如此!而官派律师全力配合当局出演所谓“依法治国”丑剧。对此我们坚持“三不”原则: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
5月31日,长沙警方抛出“江天勇解聘律师声明”,我们也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严重质疑这是江天勇在彻底与外界隔绝的状态受酷刑逼迫所致。而覃臣寿律师因接手江天勇案遭官方在年检中设卡被迫退出代理,目前家属已正式委托张磊律师成为新的辩护人。
再次重申我们的立场和表态:
1、我们绝不认可和接受官派律师,陈进学和张磊律师为江天勇的合法辩护人;我们对办案单位以非法手段指派官方律师的行为保有控告权;
2、我们要求当局依法公开官派律师姓名和执业机构,以便家属向其确认和进行违反执业道德的投诉;
3、奉劝官派律师勿扮演“自干保”,勿辱律师职业尊严。
江天勇妻子:金变玲
江天勇母亲:魏自云
江天勇父亲:江良厚
2017年6月15日
王全璋的老父和半身瘫痪的母亲
与儿媳李文足一起去最高检控告
请关注!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严正街最高检控申中心
709家属:王凤恩(王全璋父亲)
莫正兰(王全璋母亲)
李文足
王峭岭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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