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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张景宜:澳门一刀切收地给港府的警示

2017年06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103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来源:苹果日报    作者:张景宜

(自由撰稿人 张景宜)

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看待土地储备的态度相若,都认为是调控楼价、发展经济的措施和手段。新一届香港政府有很大的诱因与地产商、港铁和市建局协商,释放部份土地储备,适度增加供应。但近年澳门政府似乎急于求成,调控楼市心切,推行新《土地法》时,忽视了部份旧地皮的发展情况,港政府宜引以为鉴。

澳门新《土地法》于2013年通过,由政府收回空置逾25年的土地,再公开拍卖,社会不同持份者手上的土地面临被强制收回。此法原意虽好,但执行上未必合宪,也不合情理。

首先,澳门政府未有跟进补偿「不可归责」土地问题,忽视空置土地有各种不同的客观经济原因,又破坏产权精神,破坏了官民互信。第二,收地并不能解决空置土地的历史沉没成本,没有客观检视过去造成土地空置的政策和经济因素,如同绑架了澳门土地发展的正常轨道。第三,一刀切收地形成市民和投资者的不良观感,矫枉过正。以后,还有人愿意跟政府合作吗?

澳门政府要在维护土地资源妥善管理和促进经济活动中取得平𧗾,其实不难。在取回土地供应主导权的前提下,强制收地外还有不少可行的办法。

其一,当局应从土地契约条款入手,而不是执意处理土地拥有权。各地政府规范专营事业或公共资产持有人,通常会用回报递减法,确保这些资产不会涨价太厉害,也保障经营者的基本回报。现在,澳门政府可以研究,规定到期的空置土地的规划地积比和可建楼面等参数,可以每三年或五年调整一次。基本做法可以是逐步下调,让这些土地有序消化,也可以让发展商加快开发土地。

其次,如果政府改变想法,不打算收回土地,而是促进土地发挥最大用途,不妨设定公私合营事业。例如,政府公共财政基金占30%,原土地持有人占49%,剩下的21%引入国际投资者,推动工商零售、文娱康乐项目发展。这个做法既可以帮土地持有人减磅,降低土地开发风险,又可以重新提升土地资源效率,促进澳门当地就业。

最后,政府可以鼓励空置土地原持有人,出租土地用作短期康乐及展览用途。须知道,若果把土地一刀切收回官府,又要经过漫长过程重新释放,实在不合经济效益,更遑论当中的潜在不合宪成份。

香港未来的土地发展也非常严峻,对于所谓囤地现象,林郑月娥和发展局应释除市民疑虑,鼓励发展商合推公私营项目,也善用农地,加快推动新界东北发展。而澳门政府单单使用新《土地法》去处理,结果反而搞砸了。土地资源珍贵,政府作为把关人,必须先订明长远发展策略,再好好与发展商和团体交流合作,才能建设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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