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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歧视观察:老师体罚学生致残学校被判赔钱喊冤

2017年06月14日 综合新闻 ⁄ 共 94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邹长明转自新闻网

■一年级小学生上课趴在桌子上,老师用尺子打他后脑,打出个十级伤残

■家长告上法庭,学校被判赔偿11万多元,却上诉称应由老师个人去赔偿

上课时,小学生小龙(化名)趴在桌子上。他的老师郝某丽用尺子打小龙的后脑,导致他呕吐。之后,被诊断为后颅窝右侧硬膜外血肿的小龙住了近半年的医院。因为这件事,小龙的家长将他就读的民校和老师告上法庭。虽然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小龙11.6万余元,但学校认为,应该由涉事老师承担赔偿责任。28日,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被打后呕吐兼意识不清

经深圳龙岗法院一审查明,小龙为深圳市龙岗区坳二小学一年级一班在读学生,郝某丽系坳二小学聘请的教师。2013年11月26日下午2时上第一节课时,因小龙上课趴在桌子上,作为教师的郝某丽用尺子直接殴打原告后脑,致使小龙呕吐。

放学回家后,小龙的爸爸发现他有异样,一直不吃饭,哭闹,意识不清楚。第二天,小龙被家人送往坪山妇幼保健院治疗,诊断结果为:后颅窝右侧硬膜外血肿,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当日,小龙被送往龙岗区人民医院,入院诊断为右枕部硬膜外血肿。小龙从2013年11月27日被收治入院,到2014年4月8日出院,共计住院132天。

期间,2013年11月28日时,郝某丽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处以拘留十五日并处???00元。此后,小龙的家属两次送小龙去专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结果均为十级伤残。

小龙的家长将坳二小学以及老师郝某丽告上法庭,索赔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4万余元。对此,被告的坳二学校认为,对于小龙受到的伤害事实,学校一直秉持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而小龙的家属屡屡拖延让小龙出院,造成医疗费用不必要的支出,这部分增加的费用应该由原告自行负担。此外,学?;谷衔?,郝某丽应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学校仅应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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