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华转自Twitter
世界上最可笑、最荒唐、最逻辑分裂的罪名当数“颠覆国家政权罪”了,远比大奸佞秦桧莫须有的罪名更流氓、更无耻。请问,你们的独裁政权被颠覆了吗?如果没有,凭什么定此罪名?就因为你们主观臆测人家有可能有这样的想法就能定罪?照此逻辑,如果有人多看你老婆几眼,岂不是可以定强奸罪了?
范华转自Twitter
世界上最可笑、最荒唐、最逻辑分裂的罪名当数“颠覆国家政权罪”了,远比大奸佞秦桧莫须有的罪名更流氓、更无耻。请问,你们的独裁政权被颠覆了吗?如果没有,凭什么定此罪名?就因为你们主观臆测人家有可能有这样的想法就能定罪?照此逻辑,如果有人多看你老婆几眼,岂不是可以定强奸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