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劳工权益观察: 一个“因公致残”石油工人悲惨经历

2017年05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223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任宜增转自博迅网
1990年10月1日长庆油田“驿马技校”19岁的学生刘永宏,在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岭南作业区采油十七队实习时,同师傅闫金花在巡线路上,掉进十二米深的一个隐蔽水洞中,当时就昏迷不醒伤势严重,经初查“左额硬膜外血肿脑挫伤”“右侧肩关节脱位、右肘肘关节粉碎性骨折”,被转送到西安市医院治疗,1991年9月6日住院期间被通知分配到“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条油厂”岭南作业区十七队工作。

1992年12月4号伤情略有好转,就回到长庆石油职工医院继续治疗,后因伤情有变又转到第四军医大学,时间是1992年12月24日(详见诊断书2份)1993年8月29日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安全环保科以“采二批字(1993)第8号《关于刘永宏在公司期间负伤、按工伤处理的批复》可以认定是工伤。”

1993年6月7日第二采油厂安全环保科向劳资科出具了一份刘永宏的工伤证明,1996年7月3日第二采油厂安全环保科又向庆城县“残疾人协会”出具了一份刘永宏的受伤经过,和工伤证明,请求按规定办理残疾证,享受伤残待遇!

1998年1月19日庆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向刘永宏颁发了《残疾人证》1998年8月26日刘永宏伤情稳定回到“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岭南作业区采油十七队继续上班,原工资及待遇不变,1999年5月12日长庆石油勘探局技术监管安全环保处又给刘永宏出具了“长庆石油勘探局工伤证明,编号、(197号)以上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刘永宏是因公致残的事实、是无可争议的。也是“劳动法”在199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的行为,至于依法答复和履行劳动合同也是“中石油这个国有一级企业所属的下级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不应向“因公致残的刘永宏个人指责和索要”。解除刘永宏的劳动关系与停发因公致残待遇是两个概念。是断章取义“劳动法”的结果、故意掩盖刘永红因公致残后的”脑外伤后人格改变,记忆缺损,焦虑抑郁异常,智力重度缺损,详(2011年6月1日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神经心理、测验报告单”),初断为《颅脑损伤综合症》!综上所述刘永宏的伤残情况十分清楚,“那么(2006)年庆西刑初字第099号刑事判决书的内容里的五位犯罪嫌疑人中的第三位不是主犯,在判决书的第十三页上数第七行的判词中“即使被告患病属实,亦不影响对其定罪量刑。

这个“身体患病”和“脑外伤综合症”,就是两个观念,判决书第十三页上数条十六行刘永宏在案发后积极退款,有悔功补过的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但未从轻处罚。

至于庆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庆劳仲案(2011、7、11号)更是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胡说八道,这个仲裁员,赵乾暾,不是个法盲,就是个流氓。

根本不具备国家机关和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质和做人的根本底线,将一个“六级因公致残的残疾人”用违法仲裁的大棒,将残疾人刘永宏打进无底深渊!刘永宏的情况到你仔细查一下。

《劳动法》是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施行的,这个仲裁委员会既然知道刘永宏“因公致残是不争的事实”,况且在1998年伤残稳定后已在采油二厂继续留职工工作,赵乾暾说申请人刘永宏没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就是流氓加法盲的言论,难道刘永宏连续在采油二厂工作15年都是假的吗?即使是假的也不应刘永宏一人承担!2007年采油厂(2007)108号依据劳动法,第三章第四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不提刘永宏是“因公致残脑外伤综合症”的事实。《脑受挫开颅手术》
赵乾暾还盗用仲裁委员会的名誉,说刘永宏的工伤证明不是劳动部门出具的,没有法律依据,这话能说通吗?本会不予认可!哪你们都认可什么?请认真细看下面两个法律文件。

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为保障企业职工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后,获得合理、稳定的待遇。

劳动部专门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企业职工公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再下结论吧!

在回头看一下刘永宏的真实事实因公致残的客观事实,再下结论吧!

你们有的是国家公务员,有的是企业行政工作人员连起码的社会公德和做人的底线都不具备,可怜、可悲、可叹,丧失了人与人之间的怜悯之心和善良大义,将一个因公致残的残疾人枉法解除劳动关系,拒绝支付因公致残的待遇,你们就是把刘永宏往死路上逼!!!

刘永宏根据事实,依法申诉多次到中国政法大学去咨询,咨询专业律师解释。知道了事情的纠结所在,就是你们这些贪官污吏的不作为乱作为所致。违法枉法而造成的。

你们既然口里说走法律渠道,为什么不和我聘请的律师对接,翻雨做云,覆手做雨,我决心依法维护到底,彻底揭穿中石油、长庆油田、采油二厂的违法乱纪行为!“中石油”这个国字头的能源的单位已是腐败的重灾区。

甘肃省驻京办也是聋子的耳朵、装饰品,不作为乱作为甘肃省的“惨案”还少吗?

真正的事实是刘永宏在做巡视员时被人哄骗参与犯罪,自刘永宏在1990年10月1日脑部挫伤开颅后,就成了一个智商、记忆、焦虑和人格改变的精神病,即“颅脑损伤综合症”于那个劳动仲裁的全部胡言乱语就不值得一驳,你们是空喊“为人民服务”,在故意制作冤假错案,给国家抹黑,给社会添乱。

“中石油集团公司”是能源系统里腐败的重灾区。甘肃省又是惨案、冤案的多发地,长庆油田也是制造隐患和惨案的罪魁祸首,《记甘肃省长庆油田采油二厂残疾人刘永宏上访事实》

控诉人:刘永宏
电话:18298896870
15652867646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