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星星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贵阳活石教会被当局取缔一年半后,该教会两位牧师苏天富和仰华(本名:李国志),5月19日收到贵阳市南明区宗教事务局开出的罚单,罚款金额超过700万元人民币。当局指该教会先后收取信徒奉献金700多万元属“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苏天富表示,他将要求当局就此召开听证会,并将寻法律程序维权。
贵阳活石教会自2015年12月被当局取缔后,数日前再次遭贵阳市南明区宗教事务局“责令停止聚会”及处罚款700多万元人民币。5月19日晚七点多,区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等4人到该教会牧师苏天富家,向其出示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苏天富和仰华700多万元的罚款。苏天富22日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来人包括两名宗教局副局长和工作人员,这笔巨额处罚令他感到愤怒:
“民宗局的4位工作人员,有两位是副局长,有两位不知道(职务),他们出示处罚告知书,要没收我们700多万元,就是所谓的非法宗教局活动奉献款。教会怎么可能有700万元。我不知道他们怎么计算,我觉得很荒谬。可能他是把从2009年教会第一次聚会,到2015年12月9日被他们取缔为止的所有他们认为的奉献款。”
宗教局发出的这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提道,苏天富、李国志擅自设立宗教场所。经依法立案调查,现查明,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他们两人擅自成立贵阳“活石教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累计接受捐献款7,053,710.6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没收违法所得700多万元。
苏天富对此表示,教会的奉献款基本上用于教会的日常支出,每年几乎用完,仅仅有少量余额也用于购置教会物业。他说,教会的奉献款由执事会管理,与牧师毫无关系:
“教会的奉献款基本上每年都用到差不多的,刚开始几年是基本用光的,到后来剩余一点点,特别是为了买房子,大家就凑点钱。所以教会不可能有700万元。其实教会的所有奉献款,都是执事会在管理,和牧师们没有任何关系。我和仰华牧师都没有摸过教会的一分钱,连我们的工资开多少都是他们执事会开会决定”。
活石教会成立于2009年4月10日,由于发展迅速,在短短几年中,信徒增至500人,最终被当局取缔。苏天富说,当局此举实在是荒谬:
“现在以这个(非法聚会)名义没收款项,也很荒谬。因为这样的处罚应该是在2015年12月9日取缔我们教会的同时处罚。我不知道为什么隔了一年半,他们再次来做这样的事情”。
一年多前,活石教会已收到当局罚款,当时是由南明区规划局和城管出面,指教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处以罚款十多万元,其后因教会的银行账户被冻结,无力支付,罚款追加至二十多万元。
苏天富回忆当年时说:“罚我们十几万。因为我们的钱已被公安以张秀红(教会执事会主席、会计)套现为理由,非法冻结,造成我们没有钱交(罚款),他们就处罚我们三位房产持有人,我、张秀红、梁学武。因为我们都没钱,他们就用我们名下的私有财产,来冻结。比如冻结我的房产,冻结张秀红的车,冻结梁学武的车”。
另一位受罚者是正被判刑羁押的仰华牧师。其妻子王洪雾表示,她对当局的处罚感到奇怪,从未听说教会有这么多的钱:“我当时看到感到好奇感,他们从2009年到2015年的一个累计计算。说教会接受捐款有700多万元,我们都吓了一跳。我们教会竟然有这么多的奉献金,我这么不知道。我们教会的经济情况,从来都是公开透明的。两个牧师包括我们牧师的家属都不沾这些费用的。他们怎么来承担,不能理解这么会是这样”。
苏天富于21日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要求举行听证会。他说,稍后将就此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当局维持原有处罚决定,他们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