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文转自中国人权网
随着李和平的判决落下帷幕,以及他在羁押期间受到的酷刑,709律师案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中共自2015年7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动用国家机器对维权律师展开抓捕。涉及范围之广,人数之多,手段之下流震惊世界。台湾,欧洲,美国等文明国家,从民间团体到政府不断对中国政府表达谴责和愤怒。美国国务院在2015年7月12日发表书面声明,强烈敦促中国政府,尊重所有公民的权利,释放所有因寻求保护中国公民权利,而被拘留的人。中华民国政府大陆委员会在同一天发表严正呼吁“大陆应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普世理念,以积极、正向的态度推进人权、自由发展、聆听民意,方能拉近两岸民心与价值距离”,并强调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事态发展。英国和德国政府也先后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被关押的人权律师。
但是中国政府不仅无动于衷,还大耍流氓政权的嘴脸,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在7月11日发出的《揭开“维权”事件的黑幕》一文,证实有部分律师遭逮捕和传唤,宣称“公安部指挥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中央电视台也大肆对维权律师进行各种抹黑报道。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中共如此恐慌维权律师?维权律师真的能动摇中共的政权吗?有人说世界上两件事最难:“一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二是把别人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这两件事共产党都做到了。如今维权律师以法律为弱势群体维权,肯定触动了不少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其次民众的法律意识不断的提高,最终会导致中共洗脑教育的失败,民众大规模的觉醒,这也正是中共所害怕的。在中共眼里,法律是他们用来审判人民的工具,当法律与共产党的利益或者意识形态发生冲突时,一切以中共政权的稳定为最高优先级,维权律师虽然是用一切合法程序,甚至在中共的司法体制内进行抗辩,但是在中共眼里他们在抢夺法律的话语权,拿起法律当武器来约束中共的无法无天的行为,中共政权一旦接受法律的制约,其政权的性质也就改变了,所以中共经常给这些维权律师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的思维逻辑,才会让外交部的发言人回答外国记者时说出“不要拿法律做挡箭牌”这样的国际笑话。
这些维权律师在羁押和服刑期间遭受到中国政府惨无人道的酷刑,喂药,下毒,电击,毒打。这些律师已经被中共政府定罪,甚至关进了监狱,按理说对中共政权已经不造成威胁,为何中共还要下如此的狠手?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道:“专制政体如土耳其的刑罚极为简单,只求结案。”而“在宽和政体下,即便是最卑微的公民,他的生命也是最可宝贵的,不经过仔细的审查,决不能剥夺他的荣誉和财产。”共和政体下的司法程序也繁复。在共和政体下,人人平等;在专制政体下,也是人人平等。在共和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就是一切;在专制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一钱不值。政体约接近共和,审判方式越是固定,而在专制国家,什么法律也没有,法官本身就是法规。在君主政体下,君主不可以亲自审案,不然会破坏政体,中间力量会被消灭,司法程序会被废除。严酷的刑罚适用于专制政体,而不适用于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因为喜欢简单的法律,专制国家大量采用同态复仇法(law of retaliation)。当这些律师被抓捕后,为了快速结案,毒打强行逼供是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坐牢后,继续折磨这些律师,因为这些律师曾经试图推翻中共政权,所以中共开始秋后算账,报复这些维权律师。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些维权律师都是知识分子,很难被洗脑,也无法被收买,坐牢又会成为他们的一种荣耀,但是中共又不能把他们弄死,以免引起国际社会的抗议和国内人民的起义,所以在服刑期间通过各种手段从精神到肉体进行折磨,等到他们出狱后,无法再进行相关的政治活动。
通过709事件,我们可以看出中共提出的依法治国也只是一个欺骗民众和国际社会的一个说辞,不管多么温和的抗议,有时甚至都不是抗议,像这些维权律师只是要求中共执行自己制定的那些充满漏洞的不公法律,在中国政府眼中都属于敌对势力,从体制内改良走向民主化和平转型的道路似乎已经被堵死,我们希望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改变专制中国,并不代表我们会放下武器任由中共宰割,当不义写进了法律,抵抗就成为了义务。中国的民主化的责任不仅仅是这些维权律师的,也是每一个生活在专制制度下的所有人民的责任,当一个人站出来的时候,警察会把他抓进监狱,当一百人站出来的时候,警察会把我们驱散开,当一万人同时站出来的时候,警察就会观望,当一百万人同时站出来的时候,警察就会加入我们。愿中国民主化那一天早日到来。
——转自议报(5/1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