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文转自中国人权网
我们这个时代是个伟大变革的时代。四十多年前的毛太祖之死,让人民从北朝鲜式的蒙昧状态张开了面向世界的双眼,其结果便是一场伟大的人民觉醒运动、人民权利运动和人民抗争运动。这场以国家现代化和人的自由与尊严为目标的权利运动和抗争运动还在继续。而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涌现出了太多的值得历史纪念的国家公民,比如说,许志永博士,便是其中的一位。
我对志永的最早了解是在监狱里。2002年我因为在西安从事民主人权活动被警方逮捕入狱。在服刑期间我订阅了《南方周末》,大概在2004年的某篇报道中,《南方周末》谈到了志永,提到“三博士”上书事件以及志永在2003年12月的海淀区人大代表竞选中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成功当选,而且他当时的竞争对手是北邮校长方滨兴。这让我非常兴奋。我对竞选很感兴趣,当代西方思想家,无论是戴蒙德还是亨廷顿,都把“竞选”上升到“民主的本质”的高度,都认为离开了公平、公正的竞争性选举,民主就只是一块遮羞布了。正因为如此,我对发生在国内的民主选举保持着高度的关注,而且,早在1997年底和1998年初我还在当时的单位(国营八一三厂)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过县级人民代表的竞选(当时我通过各种努力成功地将自己的选票杀入第二名,且第一名得票也不过半数。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必须搞二次选举,而搞二次选举,我就是合法的正式候选人。为了防止我当选,汉中地方当局干脆取消了二次选举,结果,在此后五年的时间里,八一三厂数千人民被官方指定了一名“列席代表”,而我则被当局逮捕判刑)。现在在北京,竟然有这样一位法学博士通过“竞选”成功当选海淀区人大代表,对于一个追求民主的囚徒来说,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正是从那时开始,“许志永”三个字便正式出现在我的观察视野中。
2007年底我出狱后,在西安生活了一年多时间。2009年底我北上京都,开始参与北京当地的一些民主人权活动,慢慢的和志永有了一些交集。2010年8月在温家宝总理做出政改谈话后,我和范亚峰、胡石根一起组织过两次“挺温”研讨会,其中在9月15日主题为“温家宝与中国社会转型”的研讨会上,针对余杰等人对温家宝的批评,志永明确指出:“我觉得批温的思路是错误的,对于温家宝而言,你不管说他表演也好,作秀也好,但在常委九个人里面就他一个人站出来说了话,你现在把说了话的温家宝架在火上烧烤,这显然是不妥的,你应该把批判的目标瞄准其他几个人,这样才具有更大的合理性。”我作为一个坚定的挺温派人士,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和志永有着更多的共识,当然在这场会议上,与会多数如张博树、胡石根、范亚峰、张辉、焦国标都对温家宝的政改谈话表示了某种认可和支持。
当年9月下旬,国内外一部分民间人士发起一个支持刘晓波获得2010年度“诺贝尔和平奖”的签名活动,我在当时负责征集北京地区的签名活动,通过各种联络方式,我先后取得包括滕彪、江天勇、范亚峰、胡石根、刘沙沙、唐吉田等数十人的联名支持,尽管我知道志永并没有签署《零八宪章》,但是,当我电话联系志永请求公开支持刘晓波获奖时,志永毫不犹豫地表示了支持。当年10月8号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公布的日子,头一天晚上,王荔蕻大姐通知我第二天下午去旧鼓楼大街的“凤凰竹餐吧”聊天,结果在警方的压力下,该饭店临时挂出了“因停电停止营业一天”的牌子,在无处聚餐的情况下,我临时建议大家去附近的地坛公园集会聊天,等候消息,大家接受了这个意见,并通过网络将这个信息发布。于是,一些得到消息的朋友如屠夫、赵枫生、小路、高健等人便赶往地坛公园东门外,志永也及时赶到现场。当天下午五点多一点,通过现场的两位美联社记者,我们正式得到了刘晓波荣获本年度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于是志永等人便把提前准备好的庆祝条幅展开,并把刘晓波的画像也拿出来展示。我们的庆祝活动迅速招来警方,在场人士悉数被抓,我和志永被押上同一辆警车带往东直门派出所审讯。第二天直到上午也没人管我们吃饭,我便嚷嚷不停,结果警方同意我自己出钱买饭吃,于是我掏钱请看守买了两份盒饭,一份给志永,一份我自己吃。当天傍晚,警方分别对我们进行了处理,志永被“警告”,我被处以“行政拘留八天”,志永在临走前出于对我的关心,将自己身上的800元钱全部给了我,说:“你在里面用得上。”我也没有客气就收下了。当晚我被押送到昌平七里渠拘留所(一同在此被拘留的还有王荔蕻大姐和屠夫吴淦)执行拘留。八天后,警方将我送上飞机并由陕西当地警方将我接回老家县城一家酒店软禁至当年12月31号释放。
从“挺温”研讨会到“和平奖”集会时的共同被捕,可以说是我和志永在现实层面有了初步的相识和相知,并在初次患难中建立起彼此间的友情和信任。但对于北京的民主维权事业来说,和平奖事件是一个转折点,当年冬天,警方开始对民间下手,著名的范亚峰博士首当其冲,受到粗暴对待并长期软禁,2011年春天,受突尼斯、利比亚的“茉莉花革命”影响,大批民主维权人士如唐吉田、滕彪、江天勇、古川、余杰、胡石根、李海等人遭遇野蛮酷刑,许志永也被当局监控起来难以有所作为。一时间黑云压城、万马齐喑,整个京城陷入一片肃杀,就连本人7月16号的婚礼地点都受到有关方面干预而不得不临时转移。我觉得这种情况很糟糕。为了去除笼罩在北京上空的恐怖氛围,从2011年8月份开始,我决定每个月底邀请部分民主维权人士在一块吃饭聊天。通过半年多时间的坚持,到2012年春天乐于参加“公民聚餐”活动的人士达到数十人,一年前因“茉莉花革命”而造成的恐怖阴影基本烟消云散——北京公民圈的“公民聚餐”活动渐次拉开了“新公民运动”的序幕。
通过公民聚餐活动,我和志永之间的私人交往也增加了新的密度和内涵。
2011年11月北京地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志永在北邮继续开展新的竞选活动,竞选对手依然是北邮校长方滨兴。为了表示对志永竞选的支持,我还在投票日的前两天(11月6日)和投票日当天(11月8日)前往北邮为许志永助选,结果三次被北邮工作人员“礼送出境”。当然这一次志永在官方打压下落选了,这也不奇怪,因为当局对民间独立竞选人深恶痛绝,志永能够连续两届当选海淀区人大代表已经是个奇迹,而当年在北京比较有名的以独立竞选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的如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乔木、吴青,中国政法大学的仝宗锦、北京交通大学的张映伟等老师无一例外都落选了,不是他们不优秀,而是在2011年的这次选举中,北京地方当局动员了一切力量对民间进行严防死守。
志永落选了,但我们的私人友谊却在增加。大概在2012年春天的一次只有我们两人的喝酒聊天过程中,志永借微微酒意向我谈论了他的过去。大概还在初中时他便有了朦朦胧胧的政治理想,89年当北京发生六四惨剧时,他当时还是一个高二学生,他说:“这件事让我感到特别震惊,为什么会这样?怎样避免这样的悲剧便成为此后我经常思考的问题。”尤其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三毕业的那年暑假志永一个人去到南京专门拜谒了中山陵,他对中山先生的敬仰之情溢于言表。无独有偶,大学毕业前我去上海看望八九友人时也曾中途在南京下车,专门去紫金山拜谒了中山陵——“博爱”是中山先生的信仰,“天下为公”是中山先生的国家社会理想,中山先生为此鞠躬尽瘁,奋斗一生。如今,同样是基于“公天下”的民主理想,基于“讲信修睦,选贤与能”的公义认知,使得我和志永都从遥远的少年时代和青年时代走到了今天。我们推心置腹、我们频频举杯,兴致浓处,志永说自己现在正在撰写《人民国家》一书,认为“这本书写好了就可以入狱了”。我出狱后听说这本书已经在香港出版(但不是这个书名),不过志永也确实不幸而言中——“入狱了”……
当然,喝酒不只是抒发情怀,碰杯也是为了更多更好地做事。对于中国公民运动来说,2012年是特别重要的一年。这年春天志永在公民聚餐活动中开始公开推广“新公民”理念,并开始筹划“新公民运动”。我对“公民运动”非常认可,早在2002年夏天我就在林牧先生的指导下起草过《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可惜还未来得及在全国讨论推广我就被捕入狱,并将此宣言作为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一个罪证写进判决书。2008年秋天,我在为《零八宪章》起草的“结语”部分明确指出:“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在这里,我再次强调了开展“公民运动”的重要性。所以,当2012年春天,志永明确表示要开展“新公民运动”时,我特别高兴,只不过在最初和志永、家喜、张辉等人的交流中,我主张沿用“中国公民运动”的概念,强调公民运动的历史延续性。但志永表示加一个前缀“新”字,是为了突出“中国公民运动”在新的历史阶段的新内涵,如社会背景新,行为模式新,运动目标新,故应该成为“新公民运动”。我觉得叫“新公民运动”并不影响公民运动在实践层面的积极拓展,因此我尊重了志永的意见。而为了推动“新公民运动”,大概在五月初在志永的提议下,我们组建了一个四人小组,成员包括志永、家喜、我及一位张姓学者。
此后,我们几个就不定期地聚会讨论一些具体问题,5月26日晚上是我召集公民聚餐的日子,下午三点左右,志永、家喜、张辉、王俊秀和我等五六个人提前去到知春里十字附近的一家小餐吧的二楼开会讨论“新公民精神”,在正式讨论前,张辉谈到了“百位”作家誊写毛太祖《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活动,提议民间应开展誊写《世界人权宣言》来进行抵制。这个事大家一致通过,当天晚上志永在推特上表示:“明天准备抄写一遍世界人权宣言,发到微博上”(这个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于是演变成了一场蔚为大观的誊写《世界人权宣言》、抵制“延安讲话”的网络事件)。此后我们便转入到正题“新公民精神”的讨论上,志永当然有备而来,提出了“自由公义爱”,关于“自由”,大家没有分歧;关于“爱”,志永解释了为什么没有使用“博爱”的概念,主要是为防止一些人联想到“自由平等博爱”这个法兰西共和国格言,防止有人说我们是“拷贝”的问题。我也高度认同“爱”的价值理念,并从圣经角度解释了“爱”作为塑造公民精神的重要意义(在《圣经》里,“爱人如己”是耶稣赐给信徒的最高命令),别人也没有意见。但在“公义”问题上,我表示了不同看法,我认为“公义”的内涵是公平正义的意思,它更多应该强调的是一个政府的行为,也就是说“公平正义”首先应该是对政府的要求,政府不能行使公平正义,它必然寻求小集团之私,并制造出大量人权悲剧和社会悲剧。我强调“责任”对于一个公民的意义,如果说“自由”是公民的第一要义,那么紧相关联的“责任”应该成为“公民”精神的第二要义,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撑不起“公民”的身板的。我并引用了梁启超的名言来对公民责任进行论证——梁启超说:“人生天地间,各有其责任,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因此我主张使用“自由责任爱”来表达我们应该塑造的公民文化和公民精神。但志永认为“公义”里面应该包含着对“责任”的诉求,最后多数人表示“公义”作为“新公民”的一种内在规定性会更好,我没有再坚持自己的看法,这样“自由公义爱”作为“新公民精神”在2012年的5月26号下午便以民主讨论和民主表决的方式正式“通过”了。5月29日,志永发表了《中国新公民运动》一文,不仅对新公民运动做了很好的解释,而且第一次公开的对“新公民精神”做了界定,他说:“自由意味着独立追求信仰、思想、表达和生活的自主、自在、真实的自我,人的自由是社会、国家、法律的终极目的。公义是此世的公平正义,是国家和社会的理想状态,机会均等,强有制约,弱有保障,每个人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公义意味着民主法治为制度基石,意味着个体责任,捍卫和追求权利,关心公共利益,尊重别人的权利边界。爱是人类幸福的源泉,是新公民精神的最高境界,一个民族的精神内涵必须有爱,消融一切仇恨与敌意,缔造自由幸福的公民社会。”同年6月20日,志永发表《新公民精神——自由、公义、爱》,对“新公民精神”的三重内涵做了更好更完备的解释和论证。毫不夸张的说,这两篇文章为2012年蓬勃而起的新公民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方向性意义。
在此前后,借助“公民聚餐”平台,涌现了很多非常热情的新公民运动志愿者,有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很快发展成为“新公民运动”的骨干成员,如李蔚、孙含慧、王永红,我们(包括志永、家喜)经常在一起讨论开展“新公民运动”的有效措施如制作公民徽章、公民文化衫以及公民雨伞,创办《公民》网刊,在网络上传播推广与“新公民运动”有关的信息标识和符号,同时也不断有外省市的朋友到北京来交流和分享我们的经验,他们回到本地后,也如法炮制,在本地开展起相应的公民聚餐和“公民”信息传播活动,到2012年秋冬季节,“新公民运动”的北京模式开始有效辐射全国,许多省会城市甚至二线、三线城市也纷纷开展起以“公民聚餐”和信息传播为主要内容的新公民活动。
当然,这是不够的,“新公民运动”必须具有吸引大众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现实作为才能增加“运动”的含金量。经过深思熟虑,大概在2012年的10月份,志永在小型会议上开始提议推动高官公开财产的事情,认为这是民间进行反腐败的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能够广泛吸引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甚至参与。但因为执政党要召开十八大了,北京的社会管控空前严厉,当局动员了近140万的人员来进行“维稳”,在11月初,我们这些被当局重点管控的“老运动员”自然也被他们“照看”起来。十八大结束不久,执政党新领导人在两次会议上连续谈到反腐败问题,准备“打老虎”、“拍苍蝇”,拉开反腐架势。于是,在11月中下旬的两次小型会议上,志永坚定地阐述了推动高官公开财产的重要意义。大家经过讨论,都认为这个事情应该提上日程,于是,大家便商量了制作横幅、传单以及网络签名的事情,十二月一日,我在自己主编的网络刊物《零八宪章》上首先发表社论:《能否带头公开财产,是检验中共领袖真假反腐的试金石!》,要求新产生的中共总书记及“所有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并仍然活着的党国达官显贵一律向全社会公布自己及家族的财产”。12月9日,有志永、胡佳等数十位知名人士签名的“要求205名部级以上高级官员率先垂范,在201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将其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进行公示,从源头遏制官员贪腐行为,建设美好中国”的《公民建议书》正式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发布。12月24日晚间,我邀请了包括笑蜀、许志永、范亚峰、杨支柱、胡石根、乔木、胡佳、丁家喜、肖国珍、李和平、王江松、梁小军、韩颖、王宇等二十多位知名人士就“高官公开财产”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志永在座谈会上就教育平权、财产公开、新公民运动、新公民精神等问题做了重点发言。并表示在2013年继续推进以公民聚餐、财产公开、教育平权为主要内容的新公民运动,倡议大家扩散签名信息,争取在2013年实现100万人签名支持高官财产公开的目标。
在这之后,在志永、家喜主导下,要求高官公开财产的诉求开始渐次走上街头和广场,朝阳公园、中关村广场等地都留下了志愿者拉起横幅公开抗争的画面。在北京的辐射下,其它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广州、武汉、长沙等地公民也纷纷开展了类似的诉求,甚至张昆、阮云华等人还开展起“要求高官公开财产”的“公民之旅”活动。这极大地让已经攫取天量财富的权贵集团感到不安,3月31日,在西单文化广场要求财产公开的袁冬、张宝成、马新立、侯欣被抓,半个多月后,李蔚、王永红、孙含慧、丁家喜以及我本人被抓,与此同时,中央当局开始进行全国性逮捕,到7月16号志永被抓,全国范围因卷入新公民运动而被捕的国家公民竟有三、四十人……
我和志永、家喜等人同被关押在北京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前面说过2010年10月8号因庆祝晓波荣获诺奖,我和志永曾经在东直门派出所被一起“处理”过一次,但那一次只不过给我们挠了个痒痒,到2013年当局就不是给我们挠痒痒了,而是大刑伺候。当年元月26日志永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四年,同年四月我和家喜、李蔚、张宝成、袁冬等人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我获得两年六个月的惩罚——就我和志永而言,这可以算作为共同理想而遭遇的第二次“共患难”了……
行文至此,可以说我已经将自己与志永之间的既有往事聊得差不多了。现在,我想对志永做个简单的评价。
其一,志永是一个非常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还在他读高二时的六四屠杀给他的心中留下了很浓的阴影,也由此开始了他人生历程中的第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命题。高考后对中山陵的拜谒初步可见民主思想在他心中的萌芽。兰州大学及北京大学为期十年的法学训练不仅使他在知识的广度和厚度上有了足够的积累,而且让他在学理上、在理论上解决了如何避免六四悲剧一类的命题。价值观和国家观渐次生成,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国家社会理想从此成为不可动摇的目标,成为上天与他之间不可变更的、铁的约定,诚如他自己所言: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是因为上天赋予他以特殊的“使命”。
其二,志永是一个卓越的社会活动家和实干家。他不仅对于“主义”有着深刻的解读和思考,而且他更善于从一个一个具体的“问题”入手来撬动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工程。通过“孙志刚事件”他推动胡温政府废除了收容审查制度;通过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他为民间民主做了很好的示范;通过对访民群体的长期关注和帮助,他使聚源宾馆等黑监狱的罪恶大白于天下;通过对教育平权问题的长期关注来推动户籍制度和身份隔离制度的改革;通过对孙大午案、蔡卓华案、陕北石油案、高智晟案、黑砖窑案、三鹿奶粉案、邓玉娇案、陈光诚案等等个案的关注,使得“维权”发展成为一个唱响我们这个时代的全国性主题曲。此外,2003年他创立了“阳光宪政”中心,2005年创立了“公盟”,2012年又主持推动了以公民聚餐、高官公开财产和教育平权为主要内容的“新公民运动”并开始筹划“公民共同体”,几乎在每一个平台上他都做得很彻底、很扎实——而且非常有成就。诚如“维基百科”早就定论的那样,在当代中国的民主维权运动中,许志永是当之无愧的“领军人物”。
其三,志永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有着一颗金子般的悲悯之心和天赋良心。在古今中外的历史长河中,太多的人为了理想、为了目标或高谈阔论、或不择手段。但是志永,却有着一颗真诚的悲悯之心和天赋良心。他出生于底层社会,他的理想和事业也深深地扎根于底层社会,他对于发生在我们这个国家的任何苦难和悲剧都有着一颗拥抱和抚慰的同情之心。在他参与救助的无数人权事件中经历过多次挨打、受辱甚至被绑架关押,他受过伤、流过泪,但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挡他良心正义的脚步——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某种意义上的甘地的影子,看到了“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浩然正气。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虽然深深的扎根于底层社会,但是他并没有被底层苦难所绑架所淹没,更没有陷入民粹主义,而是高瞻远瞩,着眼于全体国家公民的福祉乃至于整个民族新精神的塑造。他拒绝“推翻打倒”、拒绝仇恨敌意,倡导以“自由公义爱”等普世价值为基础的新公民精神来建设“良心政治”和“美好政治”,倡导以民主自由法治宪政来塑造我们的新国家、新社会,我相信这种悲悯之心和天赋良心对于我们的理想、我们的事业、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民族都是一份非常美好的祝福!
因此三点,我,作为一名八九老兵,也作为曾经几度患难与共的理想主义者,愿意向他表示我诚挚的敬意——是的,我做得很不够;是的,他配!
当然,志永并非完人、更非圣人,他也有着自己作为人而无法避免的某些局限,但是瑕不掩瑜,我相信在今后的奋斗历程中,志永自己会对曾经引起一些争论和批评的事情做出更好的反思和修正,我祝福他!
再过两个月,志永就要出狱了,我怀着期待的心迎接他的自由。但是,自2013年“新公民运动”被打压以来,中国的人权和法治正在经历着近四十年来绝无仅有的长时期倒退和恶化,中国民主人权事业正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和挑战,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也正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和挑战!
怎么办?这是我所面临的问题。
这也是即将出狱的志永所必然面临的问题。
但无论如何,作为诚挚而又坚定的理想主义者,我们绝不会半途而废!
“建设一个民主、法治、自由、公义、爱的美好中国,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信仰。只要我们相信爱,相信光明希望的力量,相信人类灵魂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我们一定能把这个信仰变成现实。”——这是志永在法庭中的最后陈述。
这,也是我对于未来的期望和信心!
2017年5月9日于北平
——转自民主中国(5/13/2017)